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2018-01-22才昂拉毛
法制博览 2018年24期
才昂拉毛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00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含义及特征
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第一部婚姻法中提出了“夫妻权利平等”,认为夫妻双方均具有相同的财产处置权。因随着时代的改变,现行婚姻法将夫妻财产进行重新定义,用共同财产制奠定基础,附随必要的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时《婚姻法》还规定若夫妻双方并未将财产归属进行明确划分,则以婚前、婚后为依据。对夫妻约定财产的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夫妻双方均具有对婚姻续存期的财产归属权进行协商约定的权利。
二、夫妻财产制度的类型划分
(一)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
1、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指夫妻双方就缔结婚姻前后双方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处置事宜进行立约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该制度着眼于财产的划归和权属,可替换去除特有制和共有制。起初《婚姻法》的立法目的为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促进家庭和谐。此处所指定当事人不单单指夫妻双方,还有参与到财产关系中的第三方,所以对第三方权益予以保护,也是夫妻财产制设立的主要目的之一。
2、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作为补充性和强制性的规定,是指在约定制缺位的情况下,由法律规定夫妻财产权属的制度,用以对实际纠纷作出法律裁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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