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证据法中的推定问题
2018-01-22黄艺
法制博览 2018年16期
黄 艺
西北民族大学,甘肃 兰州 730124
推定问题在证据法中,与证据相辅相成,是证据法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推定的定义及更多内容对我国证据法以及证据内容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推定的基本概念,对我国证据法的意义进行总结,在遵循法律相关流程的基础上,使得推定问题的方式有法可依。
一、推定的概况
证据法意义上的推定,是指通过某一存在的事实,推出另一相关事实的假设,即由基础事实的存在,推演出推定事实的存在。其实推定的基本概念是十分缥缈的,为了确定推定学说的概念,需要明确推定与推论、假定、拟制的关系。
(一)推定与推论的本质区别就是在于虽然都属于逻辑推理,但是还是存在细小差别的。例如,在推理一件事情的时候,如果使用推定问题,被推理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推定结果必定被认同,但是推论就不一样,即使被推理的事情是真事存在的,有关部门还是需要再三确认才能确定事情真实性。因此,推定的问题一旦被证明事实,就一定能作为证据,而推论就不一样,往往具有随意性。
(二)推定与假定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区分的。其中二者的基本概念是属于不同领域的概念,推定属于逻辑推理的范围,而假定是一种思维判定的一个过程。在法庭上,推定的结果往往要比假定的结果要靠谱,假如推定的问题,没有反面的证明推翻,那就被认定为推定的结果是正确的,而假定的结果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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