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的民事参与分配制度
2018-01-22蒋群
法制博览 2018年27期
关键词:分配
蒋 群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16
在民事诉讼中的执行阶段实行着一项特殊的制度,即“参与分配制度”,通俗易懂地说就是:当债务人的财产要被强制执行给债权人时,若干个债权人也申请加入了进来,此时的执行机构是就债务人的财产对所有的债权人一律平等分摊还是因他们申请的顺序不同而产生的先后的问题。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且发展时间较短,相应的参与分配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也就较少且原则性强,因此引起了对该制度如何完善的热切地关注。
一、参与分配制度的概念
什么是“参与分配制度”呢?有学者认为,参与分配制度就是一种执行机构债权债务关系已进入到执行阶段,该诉讼外的其他金钱债权人请求加入以此实现债权的执行法律制度。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参与分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债权人为实现货币主张的法律制度,它要求:该诉讼程序以外的其他金钱债权人要有依法有效的执行依据,它还要求:如果不能通过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来偿还债务,就会公平地对债权人们进行的偿还并了清债务。上述学者对参与分配概念的看法各有千秋,而笔者也借鉴上述学者的观点,并根据《民诉解释》第508的规定,觉得中国的参与分配制度是指启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执行之后,且执行结束之前,该分配计划外的货币债权人以在法定期限内的法律有效行为为基础具备申请加入的成员资格,要求执行机构就非公司法人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公平分配时,也将他们划入还债范围的的一项制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