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犯罪证据体系构建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2018-01-22许政强茆仲义
法制博览 2018年27期
许政强 茆仲义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平湖 314200
近年来,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长,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非接触性、空间跨度大、诈骗手段繁多,群众防不胜防,预防和打击难度异常巨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颗毒瘤,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2016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连续发生学生被诈骗后死亡案件,影响恶劣。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作为检察机关公诉人,于2015年参与办理李某某等十七人电信诈骗案。2016年6月,本院又受理陈某某等150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该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内设回访部、话务部、财务、人事行政、仓库等多个部门,通过网络、电视等平台推广相关减肥瘦身、美容丰胸产品,由接线员或者话务员负责一次性销售及收集客户资料,并将获取的客户资料输入电脑系统进行流转。回访部人员根据公司相应的抬单剧本,互相扮演不同角色,互相配合进行诈骗。案件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一万余人,涉案价值高达1.5亿余元。该案范围广,金额大,取证难,本人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取证,固定证据,并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上述电信诈骗案件,对于该类诈骗案件侦破、批捕、审查起诉、裁判中的难点以及注意事项进行研究,以期对以后办理该类电信诈骗案件有所指引。
一、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在作案方式上传统诈骗不同,是利用通讯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虚构事实模板化,作案人员团伙化,远距离、跨区域(甚至跨国、跨境)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