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层犯罪论的司法实践
2018-01-22范晓钢刘子睿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
关键词:理论
范晓钢 刘子睿
信阳师范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近些年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一直是我国刑法学界重点研究的问题。当前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及司法精细化趋势下要求认定犯罪理论要精细化。因此,本文对阶层犯罪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进行研究,力求运用该理论推进刑事司法活动的规范化。
一、阶层犯罪论对司法实践的意义
刑法理论上的阶层犯罪理论,是指德国、日本刑法理论为达标的犯罪论体系①。阶层论又有二阶层和三阶层之分,这两个理论仅仅是在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上有不同,但是实践适用并没有非常明显的差异。那么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阶层犯罪论是高度体系化的理论,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刑事司法人员角度来看,阶层犯罪理论对于审理案件方面具有提升案件的缜密性、节省办案的思维成本,避免出现遗漏造成错案方面具有检验的功能。从刑事法治角度来看,法律在适用过程中的要求是安定性和正义性。阶层论作为高度化的理论,可以对犯罪成立的要件进行相应的分类,并配合刑法对犯罪的规定,进而帮助司法工作在进行的时候可以大大的满足正义性和安定性的要求。
二、阶层犯罪论的司法实践现状
(一)运用阶层犯罪理论逻辑思路之裁判
我国有一些案件虽然没有明确的使用有关阶层犯罪论的相关概念,但是多数都贯彻了先审查犯罪的客观、主观要件,再考虑违法阻却事由、责任事由的思路去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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