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路径探析*
2018-01-22李有林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
关键词:建设
李有林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00
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内涵
“一岗双责”最早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提出的。“一岗”就是领导干部所处岗位,“双责”是指既要负责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精力抓好所在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1]在新时期党的建设中,特别是在廉政建设中,中央还提出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这也体现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既要加强党风建设,同时也要把廉政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随着“主体责任”内涵的进一步扩充,“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也同步充实。
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的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发展学校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位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实践中。“一岗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落实党内监督的手段之一,是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所在。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双责”,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共同研究、规划、安排、检查、评估和问责,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并推进落实。
二、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路径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高校必须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贯彻党的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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