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会计问题浅探
2018-01-22易维希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7期
易维希
引言:2017年制定实施的《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 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指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之前的2004年,劳动保障部制定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即已提出了企业年金的概念,财政部在2006年制定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应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运营中产生了账户管理规范化的核心机制,即委托机制。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运营中需要进行风险控制和监管,这对于完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市场运作和规范补充养老保险市场将起到关键作用。
一、企业年金基金概述及其发展
(一)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体系的多层次、宽架构、全覆盖。企业年金基金作为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中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及其职工在自愿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具有企业激励机制和个人补充养老的的双重属性,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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