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事业将以其不断创新服务于金融改革
2018-01-22张英
法制博览 2018年33期
张 英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天骄公证处,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000
随着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共同体中的排头兵,中国经济正在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世界经济也日渐离不开中国经济,在这个举国经济实力高速提升的过程中,金融产业必将发挥着重大的推动作用,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何保证金融资金的顺畅往来,就给我国的公证工作提出了问题,也是摆在基层公证人面前的一道困难的防线。
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在纠纷尚未发生之前,将已然存在的事实证据链条固定下来,作为发生争议时法律待遇的重要依据,实现了防止争议的目的。
近几年来,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案件频出,甚至采用各种形式逃避债务,这就导致了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以及银行资产质量的下降,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定团结造成了一定影响。正是基于这一现状,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保证,今后将愈加频繁地出现在对金融风险的防控工作中,并发挥显著作用。
一、公证为保存证据链条提供现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法律程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件,人民法院应当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
2013年,我处在为某商业银行提供公证服务的过程中了解到,一些借款企业在借款合同到期后,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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