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2018-01-22李程远
法制博览 2018年33期
李程远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黑龙江 伊春 15303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对检察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回应群众期待,必然要求检察队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瞄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目标,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深刻认识坚持检察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内涵
当前,检察机关正处于多项改革深化攻坚、职能调整逐步优化、机制体制不断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正规化”是对检察队伍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要求。检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就是对政治过硬的检验。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检察机关的天然使命,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关系到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关系到对党、人民、宪法法律负责的一致。必须把讲政治与正规化建设相结合,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二)“专业化”是对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行业和岗位要求。专业化是对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具备“高深正确的法律知识及素养”与“科学的态度和客观的治世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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