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制体系建设探析
——以高校突发事件为例
2018-01-22李攀
法制博览 2018年33期
关键词:法律
李 攀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701
一、引言
突发事件,又叫做“危机”,是一个用途广泛,内涵宽泛的词,通常表达一种紧急的形势,并且这种形势的发展速度之快、破坏力之大严重威胁到决策层的思考和应对时间,甚至打乱应对计划,令事情朝着恶劣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古语著作中,将这种紧急的形势解释为一种“突发的灾祸”,这种“灾祸”是一种生死关头的重要时刻。国外的词典中也将突发事件认定为一种喜忧参半的“千钧一发”时刻和重要转折点。①不难看出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破坏性等特征。新时期,特别是高校突发事件又具有新的特征,突出表现在:数量多扩散快、伴随谣言破坏性大、群体复杂控制难度大、危及高校信誉等。
本文从高校突发事件的性质出发,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七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心理健康突发事件、日常管理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暴力犯罪、冲突骚乱、高校自然灾害。近几年的突发事件,成因错综复杂、影响深远,对高校稳定和安全均构成巨大威胁,这要求我们在关注学生日常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解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处置法制已成为当下校园安全稳定建设的重要基础。
二、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制的内涵和特征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制的内涵
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法制,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法治保障。我们只有把推进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制建设放在首位,才能确保学校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从而更有效地维护好学校师生的根本权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