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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未成年人罪犯的人格养成

2018-01-18吴羽荻

考试周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家庭

摘要:艾希霍恩认为,初生婴儿是一种不合群的动物,他们完全按“快乐原则”来实现自己的本能欲望。家庭的作用就在于对他们进行教化,使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摆脱这种不合群的状态,以适应社会。若家庭在孩子的成长中没有做好相应的教化工作,就有可能使其产生人格缺陷,进而犯罪。

关键词:家庭;未成年人;犯罪

李玫瑾曾指出:一个人不可能在35岁的一天突然由一个绝对正常的人转变成完全邪恶的人,暴力人格形成的关键在于“人的童年”。人格一旦形成,终身稳定。而犯罪人格的形成,与家庭关系密切。许多家庭从外表上看似正常,但事实上他们的家庭问题丛生。家庭环境、家庭功能及父母教养方式的缺陷,都会影响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形成甚至是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

一、 家庭环境

李康熙对616名少管所在押的未成年犯进行过调查:有155人(25.75%)来自结构不全家庭,有287人(47.67%)长期生活在家庭经常争吵、对骂、充满紧张气氛的家庭里,有116人(19.27%)承认经常遭受父母打骂。同正常的未成年人相比,行为失范的未成年人大多数来自破损的家庭,这种不健全的家庭常常是经济危机、矛盾重重。这样的家庭,明显不利于人格的养成。此外,由于这样的家庭中长期缺少关爱,容易使未成年人不愿意回家,常常会造成其在社会上因交友不慎而最終走向犯罪的局面。

(一) 充满矛盾

有研究表明,父母的关系破裂会使子女受到巨大的感情创伤,子女可能遭受恐惧、愤怒、冷漠或逃避现实、悲伤和犯罪,教育可能会受到损害。虽然有研究表明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的可能性更大,然而离异本身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对孩子而言,家庭关系的好坏和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的大小,比家庭结构是否健全更为重要。父母离异对子女有负面影响的仅占5%至10%,而有积极影响的占10%至15%,一些孩子由于家庭经历挫折,反而变得更成熟,但孩子心灵的创伤却常常与父母在孩子面前争吵有关。父母感情失和、家庭关系紧张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远比父母离异的关系更大。有研究者认为在家庭正式解体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是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有研究者发现,当儿童从一个充满冲突的家庭转移到一个稳定的环境中生活时,他们的问题行为将减少。可见,父母的吵闹比离异更易导致孩子的问题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郗杰英等人通过调查,发现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系状况普遍比非犯罪未成年人差,并且差异非常显著。

在一个矛盾重重家庭中,孩子往往缺少成长中所必需的关爱。一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应该让孩子感受到亲情的可贵,而不是挫败和不安全感。

(二) 经济贫困

家庭经济困难首先便无法在物质上满足子女,子女易产生不安全感,这样的孩子更有可能到社会上寻求物质支持;其次,经济困难的家庭大多住在治安较混乱的社区,这样便给孩子结识不良同伴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最重要的是,经济困难使得父母每天烦恼不断,难以避免忽视对孩子的教育。有研究者发现,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来自家庭紊乱、经济困难的家庭,他们的父母大多或不能维持婚姻,或事业不成功,或有酗酒等其他问题。

我们当然不能说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孩子更有可能犯罪,只能说在经济贫困这一因素下,若再加之父母教养方式不当等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更大。

二、 家庭功能

Beavers提出了家庭功能的几个维度,即家庭关系结构、反应灵活性、家庭成员交往质量和家庭亲密度、适应性。

研究表明,积极的亲子关系和家庭功能对孩子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尤其是处于高危环境中的孩子。Gil等人也通过研究发现,家庭功能能在未成年人因为种种压力而做出的失范行为时对其进行保护。同样的,在家庭功能缺失时,儿童由于体验不到家庭的温暖,容易形成冷漠的个性,甚者便是成为具有破坏性甚至反社会的人。家庭功能变量已经被一致看作未成年人犯罪的强有力的预测因素。

(一) 依恋不足

弱依恋会增加问题行为的发生。汪天德等人总结出未成年人只要同父母保持亲密的关系,就算与不良同伴交往密切,也不至于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行为失范的未成年人往往缺乏对父母的感情,与父母关系疏远。Robert等人认为,不良的母子关系和不良的父子关系是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危险因素。宋戈指出,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因素而言,不良的母子关系可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极其重要的基础动因。Chamberlain等人曾对小组干预和多维度养成性干预效果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不考虑母子关系这一变量,只加强父母的教养技能和父母与未成年人之间存在的问题解决技能,是无法取得成效的。当子女与父母强依恋时,家长的惩罚在降低问题行为上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弱依恋,惩罚不仅没有限制问题行为,反而会使其恶化。

未成年人与家庭的依恋对其成长至关重要,良好的家庭关系能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

(二) 缺乏沟通

亲子沟通是实现家庭教育功能的重要方式之一,与未成年人的自尊、心理健康呈正相关,对危险因素有决定作用。刘邦惠认为未成年人缺乏亲子沟通尤其是与父亲的沟通,会对其的身心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使其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Clark和Shields发现,有偏差行为的未成年人往往也与父母存在着沟通的问题。Gorman-Smith曾对362个居住在美国的非裔未成年人做了研究,研究发现未犯罪的未成年人母子沟通最为积极。Davalos等人也通过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知觉到的亲子沟通关系着他们是否参与问题行为。为此,有学者提出了提高亲子沟通质量的5条原则:1. 尊重儿童,按照与他们的自我观念一致的方式行事;2. 父母应该在与孩子的问题上保持一致;3. 父母一定要表达出持续的和无条件的对孩子的接纳;4. 父母一定要能移情地理解孩子;5. 父母应该对儿童的重要行为报以足够的责任心。endprint

总之,优化家庭功能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

三、 教养方式

常言道:养不教,父之过。在好的家庭教养方式下,人格才能够健康成长,反之就会发展为反社会行为,甚至犯罪。

Palmer等人认为父母教养方式最能预测未成年人犯罪。李慧民的研究发现犯罪未成年人人格的4个维度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绝大多数因子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若父母采用惩罚、羞辱、拒绝、否认、过多批评干预、过度保护等养育方法,会使子女难以适应,产生自卑感、无助感和不安全感,从而成为人格障碍的高危人群。

(一) 冷漠与拒绝

未成年罪犯几乎没有体验到温暖支持的教养方式。赵汗青对河南郑州某少管所的86名少教学员家庭教养方式进行调查,发现他们的父亲是较少情感温暖、理解,过多惩罚、干涉、偏爱,母亲也是较少情感温暖与理解,过多干涉保护、拒绝否认、严厉惩罚。还有研究发现,未成年罪犯的父母经常对他们嘲笑和体罚,而普通的少年在父母在惩罚他们时使用的是归纳和爱的取消;罪犯的父母比起非罪犯的父母对孩子有更多的拒绝和更少的关爱。蒋奖指出,父母对子女的关心、爱护及理解,有助其问题行为的减少;惩罚子女,过度干涉、偏爱、拒绝否认和过度保护等则会助长不良行为的出现。沈惠章认为,生硬粗暴的教育方式只会使子女同家长产生对立情绪和隔阂心理。

负性的情感投入和高压、强制、粗暴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产生消极认知和消极的情感体验,不仅会增大子女产生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可能性,严重的,还会出现人格偏斜。作为父母,应该给予子女的是积极的情感表达和适宜的关爱与理解,它有利于亲子关系的建立,从而可以促进子女健康人格的形成。

(二) 监控不足

Loeber等人在研究中发现,父母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有效监控、父母情感卷入不足以及父母的拒绝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测力度最强。还有研究者指出,家规与父母的监控以及子女与父母的亲密度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两个重要预测源。屈智勇和邹泓的研究发现了父母监控水平越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越少的一般趋势。Tarolla等人指出,缺少父母的监控能有效预测到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监控不同于控制,严厉的控制往往是强制和压制,会让孩子产生退缩或攻击行为,而监控是指父母了解自己孩子的生活和行为,加强对孩子的了解,及时让孩子远离不良的同伴、媒体及改正不当行为,有助于减少未成年人行为越轨的危险。

四、 小结

纵观以上文献回顾,我们可以获得以下结论:

1. 未成年人罪犯与普通未成年人的人格存在差异,且差异具有一致性。他们大多性格外向,但人际关系不佳;他们情绪不稳定,有时甚至会出现不理智的行为;他们自控能力不行,喜欢寻衅闹事;他们天真幼稚,难以适应社会。造成他们人格不健全的关键因素,就是家庭。

2. 不良的家庭环境会导致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与单亲与否、经济情况相比,家庭环境中更重要的实则是家庭气氛。父母在孩子面前争吵不仅会影响孩子性格的塑造,严重的还会影响孩子人格的形成。在充满敌意的家庭中长大,孩子难免会对世界充满敌意。

3. 家庭功能以家庭情感关系为主要内容,与父母保持亲密的关系非常重要。未成年人罪犯的家庭大多亲密度低,缺乏亲子沟通。可以说,无论在未成年人身边存在多么多的利于犯罪的不利因素,只要他们同父母关系密切,就很难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 问题家庭一般都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且对孩子缺乏必要的监护。不当的教育方式,即嚴厉的惩罚、拒绝否认、过分干涉、保护及偏爱被试,缺少情感温暖、理解关爱和适当的保护。其实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所谓不良的少年都是不幸被这样的家庭教养方式培养着,才走上违法犯罪。

犯罪心理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侧重于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对其犯罪行为的影响及其形成过程。而每个罪犯的人格都形成于其成长的家庭,受教于养育其的父母。英国教育家尼尔曾说: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关键的,便是从父母抓起,从家庭抓起。但有一点不能忽视的是:正如我们不能说人格有缺陷的未成年人一定会犯罪,我们也不能说所有未犯罪的未成年人人格一定健全。除了已犯罪的未成年人,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可能犯罪的未成年人、成年人,而家庭作为预防未成年人不良心理和行为的第一道防线,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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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羽荻,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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