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审中心发布《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试行)》
2018-01-17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8年4期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 号)精神,推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国际接轨,促进仿制药研发和生产水平的提升,提高药品注册及审评审批技术要求,药审中心起草制定了《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技术要求(试行)》,供申请人参考。
详情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 http://www.cde.org.cn/news.do?method=viewInfoCommon&id=314548 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