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治理系统”
2018-01-13陈彩虹
中国发展观察 2018年1期
陈彩虹
存在于明亮之处的物体,一般都会有影子相伴随。在公司治理中,正式的组织架构、运行规则、管理程序和协调机制等,就是“明亮之物”,它们保证了公司治理的正常运转。颇具意味的是,伴随公司正式治理体系的,通常还会有另外的一套“影子治理系统”存在。
既然是“影子治理系统”,一方面,你只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它的存在,没有办法确切地去把握它,但它又实实在在地起着作用,你完全不能忽视它;另一方面,“影子”一词就表明,这样的“治理系统”显然是对公司正常运转的反向力量,应当尽量地消解它的存在。在这里,我们要回答的问题,一是这种“治理系统”有什么样的经典表现,二是形成这种系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三是有没有好的办法消解这种负面的东西。
公司治理大体可以从决策、管理和执行三个层面来观察。实践表明,在这样三个层面里,都有“影子治理”的现象存在,它们以“无影腿”类的功力,对正常的治理组织、规则和秩序形成某种挑战。

陈彩虹,中国建设银行董事会秘书,高级经济师。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观察表明,“影子治理”在决策层面的主要表现有:(1)决策群体内部有某种“隐性小联盟”的存在,三三两两成势长期攻守同步,影响甚至于主导决策事项的走向;(2)一些决策者尤其是关键决策者,经常“启发性”地引导其他决策者的选择意向,有的则直接在决策之前“沟通”决策看法,通过各种“劝说之术”争取必要的决策票数,达到左右决策结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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