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高质量发展
2018-02-06徐忠
中国发展观察 2018年1期
徐 忠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为经济建设部分的主标题,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定不移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的发展,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经过将近40年的发展,过去追求的经济规模、增长速度等数量指标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
目前,尽快建立新考核评价办法,彻底扭转以GDP增速论英雄的政绩导向和发展导向,有助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地方政府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背后,正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的反映。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走依靠高负债搞建设、拉动GDP增长的老路,结果“政绩”上去了,隐含的风险也上来了。不改变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屡禁不止的举债担保现象不能根除,由此产生的隐性债务形成的金融风险会逐渐累积。加快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评价体系,引导加约束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特别是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量力而行、合理融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才能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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