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产前诊断学会等机构发布的“使用全基因组测序进行胎儿诊断”联合声明的指南解读
2018-01-13张彦丁红珂詹文丽胡蓉齐一鸣尹爱华陆国辉
张彦 丁红珂 詹文丽 胡蓉 齐一鸣 尹爱华* 陆国辉
(1.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医学遗传中心,广东 广州 511400;2. 广州嘉检医学检测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300)
国际产前诊断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Prenatal Diagnosis,ISPD)、母胎医学学会(Society for Maternal-Fetal Medicine,SMFM)和围产期质量基金会(Perinatal Quality Foundation,PQF)于2018年1月在PrenatalDiagnosis上发表了联合立场声明。此声明是高通量测序,尤其是全基因组测序在产前诊断领域临床应用的第一篇指南性建议/意见。鉴于国内尚无相关政策、规范或共识。本文仅就此联合声明结合国内产前诊断管理规范、高通量测序应用现状等进行解读,联合声明就以下三方面展开讨论。
1 有关胎儿进行高通量测序适宜性
【指南建议】 尽管经验有限,目前已有数据表明以下情况使用胎儿测序是有益的:①胎儿发育异常,常规检测未见异常或高度提示单基因遗传病;②有不良孕产史,本次妊娠再发类似异常,先证者未确诊且无法获取样本;③没有证据表明可以用侵入性产前诊断手段获取的胎儿样本(羊水、绒毛或脐带血)进行除胎儿发育异常以外的其他情况检测。
【解读】 高通量测序对于遗传病的诊断价值已经得到充分肯定,不同的研究团队利用全外显子组进行诊断性测序,阳性率达到25%~50%[1,2],应用全基因组测序,阳性率达到40%~60%[3]。绝大多数的数据来源于新生儿科/儿科,产前胎儿异常的研究资料较少。由于胎儿期可获得的临床表型很有限,大多依赖于影像学检查结果,因此不能把新生儿
科/儿科的经验直接挪用至产前检测。但是现有经验至少可以说明对于疑难遗传病,高通量测序具有较高的辅助诊断价值,因此,对于产前发现胎儿结构畸形或发育异常,常规手段无法确诊的时候,应用高通量测序作为补充检测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