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源使用权的理论建构
2018-01-13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能源资源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所依赖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我国主要面临能源效率低下和能源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能源资源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够凸显。为此,我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注重市场规律,强化市场对能源资源的自主配置,并将此作为我国能源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我国在法律政策上一向对能源资源的规制相当重视,但是民法学界对能源资源的研究却较为薄弱。虽然近年来已掀起一股研究浪潮,但主要集中在能源资源所有权领域,对能源资源使用权的研究,仍停留在对各个具体类型的能源资源使用权的研究,缺乏对能源资源使用权一般理论的深入研究。能源资源使用权在国计民生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现代社会须臾不可缺少。因此,随着能源资源稀缺性的日益凸显,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上有必要对能源资源使用权予以重视。本文旨在通过对能源资源使用权一般理论的探讨,构建起能源资源使用权的具体框架,夯实能源资源使用权的理论根基。
一、能源资源使用权的制度价值
能源资源使用权,是指以对能源资源进行占有、使用与收益为内容的权利。能源资源使用权的客体是能源资源,即能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能量的自然状态下的有形物质与自然能量。需要注意的是,能源资源是一个动态性概念,其外延一直在不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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