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微语
2018-01-09
环境 2017年12期
@王成义:
道歉不能代替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该处罚的还是要处罚。企业虽然认错了,但是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道歉不能走过场,也不能因为道歉减轻法律责任。道歉实际上是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向社会认错,如果仅仅走这个形式而减轻法律责任,那就不合适了。
@孙小荔:
水、空气、土壤牵涉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如果企业给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就应该出来公开道歉,此做法也非常值得在食品行业推广。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市民也有知情权。公开道歉是企业对社会承诺的一种姿态,要把品牌做大做强,一定要有诚信。产品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公开道歉,实际上对品牌的发展和贏得消费者的信赖有很大的帮助。
@雎晓康:
环境执法不是为处罚而处罚,处罚是企业触碰法律底线应付出的代价,企业从无意识到有意识提高环境观念,这本身就是一次极高效率的环境宣教和环境普法行为,将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宣传教育结合在一起,让环境宣传教育直接介入环境执法的全过程,也正暗和了年初环保部提出的“要让环境宣传教育成为环保的核心工作”。现货的教材更加生动,警示意义更是直接接通了地气。我们历来提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圳的做法,既达到了惩戒的目的,也警示教育了一大片,大有可圈可点之处。
@黄德生:
深圳创设环境违法者主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是在“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过程中,从激励的角度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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