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标准中抽样规则的设置问题探讨
2018-01-06叶永和
质量与标准化 2017年10期
文/叶永和
《牙刷》标准中抽样规则的设置问题探讨
文/叶永和
本文阐述了产品标准中抽样检验规则是用于判定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和控制产品质量水平的手段与方法,其中抽查方案和判定规则的是否科学制定,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判定产品质量水平正确性。本文对国家标准GB 19342-2013《牙刷》所设置的批产品抽样规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就完善相关标准抽样方案和判断规则提出建议。
牙刷 检验规则 质量水平 复检
产品标准是生产企业检查与验收产品质量的规范化文件,也是产品交付给接收方或进入市场的依据,同时还是质量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技术文本与法规。产品质量水平的高低,反映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的大小。判定产品总体的合格与否,不仅要有一个明确的质量水平指标,而且应要有一套完善的抽样判定程序,不建议用一次抽查样品的质量状况来判定,更不建议增加或改变抽样标准的使用范围与条件要求。而GB 19342-2013《牙刷》产品标准(以下简称《牙刷》),由于设置的检验规则引用了抽样标准,但又没有严格按其规范程序执行,有可能使不合格批产品变成合格,交付给接收方或进入市场。
《牙刷》检验规则要求:出厂检验按照抽样标准 GB/T 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接收质量限AQL为6.5,检验水平为S-3执行。另外,还规定:出现检验不合格时按双倍数量进行复检判定《牙刷》对批产品抽查的规定从表面上来看已比较全面,也采用了抽样标准,并且以双倍数量复检的形式加强了质量把关,似乎较好地阻止不合格批产品流入市场,但实际上是在无形中降低了对批产品的质量水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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