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商法体系的优势及不足
2018-01-02王冰昳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1期
王冰昳
摘 要:本文将简要论述中国民商法的主要优势,其中包含社会进步性及适用技术性两个方面,并分析中国民商法体系建设中的不足,基于存在的问题指出完善民商法制度的路径。通過本文的分析及研究,旨在促进中国民商法体系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民商法体系;主要优势;不足之处
引言
中国现代民商法具有较强的文化先进性,是社会进步性与技术适用性的有机结合。现代民商法发挥社会的基本调节及规范作业用,需要弘扬民商法文化,并将社会进步性与适用技术性进行有机统一,是社会先进文化的有利有力代表。
一、中国民商法体系的优势
(一)民商法具有社会进步性
中国现代民商法具有一定的社会进步性,民商法是民法与商法共同调节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民法伴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趋势而发展,商法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以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作为基础。民法与商法存在的价值是保证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由竞争性及公平合理性,通过法律保护人们的人格独立性及财产安全性,因此我国民商法具有自由、平等、公正、守信等内涵优势,是社会先进文化的主要代表。民商法中先进性表现为,现代中国民商法能够反应市场经济的基本需求,即自由、平等、合作竞争等,代表着社会经济先进性及创新性。
(二)民商法具有适用技术性
中国现代民商法的另一先进性表现为适用技术性,即现代民商法作是一种现代化的技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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