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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泛行政化:现象与对策建议

2018-01-02吴静怡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7年11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现象高校

吴静怡

摘要:本文以H师范学院为切入口,以事实为依据对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泛行政化现象及其危害进行了分析,认为普通高校在去行政化的道路上更多地处于“行路观景”,在观望其他重点大学的做法;并且由于惯性使然,短期内想取得很大的改变并不容易。而文中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仅供参考,以期把理想建立在未来。

关键词:高校;泛行政化;现象;对策建议

“化”表示转变某种性质或状态。泛行政化,是一种“病态”行政化,而且当前“病态”行政常态化。高校泛行政化是指行政权力过多地渗入到高校,行政结构、行政运行机制、行政行为方式等在高校延伸和泛滥,进而使高校成为一个等级森严的行政机关。实际上,中国的大学不论是教学型、研究型抑或教学研究型,可统称为“行政型”大学,大学的内部行政化倾向明显。本文以H师范学院为例,分析中国高校普遍性之泛行政化现象。

一、现象及其危害

(一)管理部门“政府化”,增加办学成本

权本位、人情本位和“关系本位”明显,如提拔干部“三不讲(不讲职称、不讲学历、不讲工种),信件收发的工作人员(工人编制)也可以提拔为副科级。行政人员就如雪球般越滚越大,过多的行政官员带来了资源的浪费、效率的低下和行政成本的增加。同时,一些领导一味地追求政绩,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和行政化密切相关的各种评估上,大做“面子工程”,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行政费用。

(二)利益分配行政化倾向

伯顿·R·克拉克认为“过于集中的权力成了高等教育系统运转过程中的最大危险。对权力的任何形式的垄断只能体现部分团体的利益和观点,而其他团体的利益却遭到了排斥”。学院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计算倾向于行政单位,缺少公平性,做学术就意味着低收入、又辛苦。这种利益分配行政化倾向造成了一教学系有4名领导(书记、主任以及两名副主任),全部是正处级的怪现象。另外,作为一所规模不大的学院,该院2010年经费支出预算表中列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仅“业务招待费”一项各20万元,行政部门可使用经费投入巨大。

(三)造成学术腐败、教育质量下降

现在,官本位体制造成对学术领域的侵占,各大学都出现一个掌握了大学财、物资源的行政管理集团,他们中有些人的“自利”行为,自然地引发了大学中的权力腐败和学术腐败现象,影响教育质量。一些年轻的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到了沽名钓誉、投机钻营上,热衷于拉帮结派,急功近利,热心当官,无心学术,学术创发能力被削弱,学术精神日益沦丧,如此则注定了难以产生厚积薄发的可持续发展动力,造成人才流失。一些学者、教授们走上了所谓行政道路,甚至放弃自己热爱的学术研究和讲台,对高校的学术创新和稳步发展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四)激化学校内部矛盾

权大于法,情大于理,关系大于能力,等級大于平等,因此有专家认为,我国高校越来越像个官府、衙门,不仅有官场的结构,还有官场的文化、官场的行事方式。行政权力侵蚀、挤压学术权力,使得学术创发能力日渐削弱,学术精神渐渐沦丧,挫伤教师积极性,并滋生腐败,激化矛盾冲突。高校的泛行政化现象已成为制约我国高校发展的最大阻力。当下高校的“校—院(处、部)—系—室”的四级科层化管理,各部门和院系负责人由学校统一任命,实行长官负责制,一级管一级,隶属关系清晰,建构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这种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形成科层明显、关系复杂的“小社会”,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部门间职能交叉、相互扯皮、运转失灵,并且容易导致部门和人员的隔膜,专职教师与行政人员对立,产生互不信任的工作环境,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如该院体育系为提拔某人为副主任,搞了3次民意测验后,当然一定是其人当选,教师意见很大。而最为典型的是“一校两制”的作息时间表,即学院规定教师下午2:00开始上课,而机关、行政部门3:00才开始上班。

二、对策建议

(一)能级与职级相匹配,使“能者有其位”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能力是资源,应坚持“按能分配”的原则和方式,调动高校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能级与职级相匹配,即“能者有其位”,尤其是一支专业化的高校管理队伍,它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高校是学术性机构,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中心内容之一。改变高校的学术管理的“行政导向”,高校应按照自己独有的规律,把重点放在基层,进行有效的学术管理,赋予广大教师充分的学术自主权,教师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以促进高校更好地发挥其培养人才、发展科学的职能。高校行政“官员”要学一学陈鹤琴,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特长。1940年,教育家陈鹤琴以“要做事,不做官”的志气,拒绝了教育部提出的要他担任国民教育司司长的要求,赴江西筹建幼稚师范。

(二)以高校教育职员制管理高校

教育职员是指学校专职或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管理和工会、共青团工作的人员。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9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2000年6月,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5所高校作为试行职员制度的试点高校,为打破“官本位”的行政化管理体制迈出了第一步。试点学校将根据本校不同管理、服务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界定职员制度实施范围。职员制度的核心是推行符合高校特点的聘任制,建立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为主要特点的用人制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服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而高校管理人员也实行职员聘任制,实行竞聘上岗与合同化管理。由于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高校职员制度至今还未能在大范围推广。严格执行并推广高校教育职员管理制度,是解决大学的行政化问题比较好的思路。

(三)形成“小行政大学术”的“精行政化”endprint

完全去行政化无疑是削弱党对高校的领导,是我国现行制度、体制所不能允许的,只能选择“精行政化”,即专业化的大学管理,因为高等教育本身就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之上的专业教育,需要专业性的“精行政化”管理。毕竟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之高,更不在官员之多。曾经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留过学的夏之宁说,该校最高决策机关,1/3是学生,1/3是教授,1/3是行政管理人员,这些人决定学校的大政方针。“上课的事,听学生的;学术的事,听教授的。”因此,中国要构建“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的和谐大学,有3条途径:一是基于高校行政人员太多,要坚决精简机构和人员,形成“小行政大学术”氛围,因为人多牺牲效率,人多衍生矛盾,人多出现推诿,人多降低效益;二是教学行政分开,去行政化,不是说不要正常的行政管理,而是要抛弃官僚习气,特别是要教学就不要兼行政,要行政就不要教学;三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在位即享受职级的待遇,不在任即没有相应的待遇,坚持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

(四)借鉴“大部制”管理体制,实现行政机关的扁平化

管理层级越多,信息传递时便需要越多的解释,也越有可能走样,做事情的成本和复杂性就会增加。如果需要得到的“批准”多了,会议就多了,进展速度就慢了,层级森严还会淹没人才。打破高校内部行政化管理体制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削减管理层级,建立起扁平化的行政机关,借鉴政府部门“大部制”体制。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大学作为教学和学术研究机构,是典型的“第三部门”,应当实行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符合自身屬性的特定的“大部制”。按照高校办学规律,为推进高校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高校综合管理职能合并管理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管理组织体制,把高校党政机关进行合并“同类项”,归口管理。特点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管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使高校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都能成为办事干练、勤政为师的“效率型”管理人员。

(五)改变资源分配方式,实现管理型行政向服务型行政的转变

中国高等教育的品格问题、质量问题,根本在不合理的体制。行政管控是一只有形之手左右着大学,大学官级制是其得以强化的条件。大学管理行政化,资源配置垄断化,学术活动功利化,教育伦理沦丧化,彼此相联,从而丢失了真正的大学精神,将难以造就世界一流大学。去行政化最重要举措是转变大学内部资源的分配方式,实行管理型行政向服务型行政的转变,变管控审批为“服务”,变“唯上”为“唯下”。进入高校的办学经费,大头应按预算直接分配到院系所,少部分按照固定比例分给机关部处。同时大规模压缩和精简行政机构,把现有行政机构中大量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院系所为教师提供服务。为了使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安心服务教授,应取消新增行政人员的事业编制,如果岗位需要可按非事业编制设置。另外,把原来由行政机构负责的出台政策文件和分配资源等任务转交给由教授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各种委员会,为了提高决策方案的质量,应聘任少量高素质的能从事工作研究的专业人员进入委员会或把一些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研究任务外包出去。

编辑/岳 凤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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