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讨
2018-01-02许浩蔡静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许浩+蔡静
摘 要: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其中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现有纪检监察体制弊病较多,缺乏独立性、监督机构分散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在具体实践中监察范围不够全面,存在监督漏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我国国家宪制结构的重大政治改革,独立建制的监察委可以有效弥补纪检监察体制的缺陷,如何整合并发挥纪检监察体制的功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 国家治理; 现代化; 监察体制; 改革
中图分类号: D035.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7.03.012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國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前进中合乎规律、确定不移的趋势,中国共产党对于现代化的认识逐步深化。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工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1960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教科书》所做的笔记中,提出了“四化”[1];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初次提“四个现代化”;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时说“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社会制度结构及其功能的革命性变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3]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建设须要不停更新和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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