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反腐败机构的模式比较及其启示

2018-01-01吕永祥王立峰

中州学刊 2018年9期

吕永祥 王立峰

摘 要: 成立监察委员会是应对腐败问题的一种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其制度设计直接影响腐败治理的成效。反腐败机构有单一机构模式和多机构模式两种主要类型。保障反腐败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充分性和廉洁性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反腐败的共同经验。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模式,我国可以从增强监察委员会的相对独立性、提高监察委员会成员的专业化程度、赋予监察委员会充分的反腐败职权和健全针对监察委员会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推动监察委员会制度不断完善。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反腐败机构;单一机构模式;多机构模式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3-0751(2018)09-0006-06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至此,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产生。  ① 成立监察委员会是应对腐败问题的一种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其制度设计直接影响腐败治理的成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处于深入推进阶段,需要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经验。本文探析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模式,通过对有效的反腐败机构和无效的反腐败机构的比较分析,归纳廉洁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的特点和实践成效,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监察委员会制度提供借鉴。……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