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地下设施止水带损坏经验反馈报告
2017-12-29董国栋
董国栋


摘 要:通过综合管廊止水带损坏介绍,论述了地下设施施工要遵循方案编制审批,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作业人员进场,要按照作业交底程序重新进行交底的必要性,以及事件发生后对后续类似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优化。
关键词:违反程序;止水带损坏;核电站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24.057
1 前言
综合管廊A25、A26段开挖区域长130.1m,宽29.85m,开挖深度7.4m,开挖工程量约1.7万m3。开挖分两层进行,第一层开挖深度3.5m, 第二层开挖深度3.9m,根据现场条件和交通影响,计划安排1~2台挖掘机作业,3~4台自卸汽车运输。计划工期20天,2015年7月19日开挖,2015年8月7日开挖完成。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按照SMS-HX1-GCP-B500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管理程序(CIBOP)》[1]制了SMS-0000-XEH-NITP0017 Rev1版《重件道路南侧区域综合管廊负挖专项方案》[1]报审经过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批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015年7月19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作业前在现场按照SMS-HX1-GCP-B5006《施工技术交底管理程序(CIBOP)》及本单位SMS-GV11-GCP-000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2],总承包商进行了现场监督。2015年7月23日下午挖掘机设备故障,2015年7月24日上午新进1台挖掘机及司机进行现场施工作业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把重件道路下埋设的综合管廊止水带损坏见图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