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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实践及对策研究
——以湖北农业银行为例

2017-12-29

关键词:信贷商业银行贷款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实践及对策研究
——以湖北农业银行为例

王欣芳,胡 悦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自五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绿色金融发展受到了广泛关注。为了调查绿色金融问题在某些地方商业银行的具体实践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本文以湖北省农业银行为例,深入到宜昌、襄阳、黄石等地方开展湖北地区绿色金融的实践调查工作。针对三地的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相关案例、存在的问题,地方银行绿色金融实践应当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增加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统一绿色金融概念、构建绿色金融共享平台、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和注重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

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人才培养

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进程虽然较晚,但由于政府的重视、社会绿色环保意识的逐步提升,中国绿色经济规模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倡导并实施绿色信贷发展战略。为了调查绿色金融问题在地方商业银行的具体实践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以湖北省农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深入到宜昌、襄阳、黄石三个地区,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了解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挖掘襄阳、宜昌和黄冈这三个地区绿色金融的具体案例,并针对湖北农业银行绿色金融的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湖北各地农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实践

(一)中国农业银行宜昌分行

宜昌农行积极服务于宜昌实体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年来各项贷款投放净增长合计116 亿元,今年前4 个月贷款净增30 亿元,其净增额位居宜昌市国有商业银行之首。截止2017年6月末,绿色信贷贷款余额512377万元,较年初增长20660万元,较同期增长80720万元。宜昌农行未来将继续将绿色信贷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当中,在信贷政策的总体框架下,适当增加绿色信贷的规模,优先支持绿色信贷客户和项目。

2017年6月5日宜昌分行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了湖北首单绿色中票。本次60亿元绿色债券发行是目前境内规模最大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宜昌农行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往年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治理与制度、产业政策以及信息披露与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适当的调研、取证和分析。另邀请了相关第三方机构,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7〕10号《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相关自律规则之规定,结合中债资信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方法认证该债券是否具备绿色债券发行要求。在宜昌农行和第三方机构的共同认证下,宜昌农行确认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符合绿色债券发行要求,并依据IFC与中国农业银行绿色协议相关条例将该债券认定绿色程度为绿(G2)。该绿色中票首期发行资料如表1所示。

表1:长江三峡集团绿色中票数据

(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分行

2017年6月底,襄阳农行绿色信贷余额为215130万元,较年初增加67000万元,其中绿色农业开发项目余额17930万元,较年初增加16290万元,主要是南漳有机谷相关贷款增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9250万元,垃圾处理与污染防治项目10000万元,清洁能源项目(水电、风电)40150万元,农村城市水项目132800万元,绿色交通运输项目5000万元(其数据如图1所示)。

图1:襄阳市绿色信贷项目情况

2017年上半年襄阳农行总贷款余额为213660万元,较年初净增21230万元,贷款增速为11.03%,绿色信贷增速为45.24%,绿色信贷的总量增幅高于各项贷款34.21个百分点;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为12.3%,绿色信贷同比增速为144.9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2.68个百分点。个人贷款方面,襄阳农业银行属于绿色信贷但未列入统计范围的贷款余额达44500万元,两高一剩贷款方面,原有的贷款行业结构已趋于优化,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余额l1340万元,其中化工行业贷款余额8430万元,纺织业贷款余额660万元,有色金属行业贷款余额940万元,水泥行业贷款余额780万元,火电行业贷款余额440万元,造纸贷款余额900万元(其数据如图2所示)。法人贷款客户方面,法人贷款客户149 户,贷款余额122240万元,法人贷款客户160户,贷款余额148040万元。

图2: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情况

2013年7月,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明确要求“把“中国有机谷”当作襄阳市和湖北省一张崭新的名片,要科学谋划,精心打造”,把“中国有机谷”建设正式上升为市级战略。“中国有机谷”截止至2016年底,总投资超过1.2亿元。2017年,襄阳农行正与其下某农业合作社洽谈,准备贷出一年期的短期绿色贷款,合作社对其贷款全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襄阳农行已联合襄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查了该合作社的各个生产项目环境并出具了影响报告。该报告证实,其自然农法、生态循环生产模式符合绿色环境保护标准。该贷款项目因此被已襄阳农行划分为短期绿色信贷项目,且已达到资金审批阶段。

(三)中国农业银行黄石分行

黄石是中国首批资源枯竭性城市之一。面对矿产资源的枯竭、工业结构的持续调整,黄石正处于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黄石市为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组建了黄石市绿色金融工作小组,该领导小组将建立绿色金融担保机制、绿色金融贴息机制和绿色信贷风险补偿金机制,协同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推进黄石绿色金融发展。截至2017年6月,黄石绿色信贷余额124.96亿元,累计发生额189.91亿元。通过绿色信贷投放引导,近五年累计投资600多亿元,围绕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300多个,新增规模以上绿色企业80家。围绕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要求,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累计为黄金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发放节能减排贷款4亿元,加大对城市废水、污水处理的信贷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贷款11250亿元。

黄石农行主动对接地方发展规划与融资需求,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理念,在扶贫、棚改、农村路网等重点领域积极响应,抓牢银政合作,抓紧项目受理与实施。截止2017年6月,黄石农业包含绿色企业17家,上半年累计投放11.6亿元,用信余额18.86亿元,比年初增加10.05亿元,其中:表内融资余额17.35亿元,比年初增加10.7亿元,表内融资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贷款;表外融资1.5亿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业务。

大冶市是全国百强县市,湖北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2008年成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大冶保安湖是2011年4月批准设立“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试点湖泊。黄石农行为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与黄石市政府合作开展了“保安湖绿色信贷项目”。本项目对整个湿地公园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为保安湖后期的旅游开发奠定良好基础,将有力推动湖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为配合保安湖生态建设的开发进程,黄石农业以建立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为契机,在前期的市场调查中确认该项目为绿色信贷项目后,立即着手处理审批流程。由于该项目为绿色信贷项目,黄石农行决定在审核过程中优先处理,缩短绿色项目审批时长,以配合保安湖项目的资金投放进程。截至2017年7月,黄石农行对其授信8.8亿元项目贷款,累计投放3亿元,有效地支持了该项目顺利开展。

二、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通过湖北三地农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实践,梳理总结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绿色金融体系亟待完善

在过去的30年,中国保持了较高速的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紧张和严重的环境问题,亟须从资源消耗型经济转变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发展的转型,破除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直接影响着绿色金融的发展,也是绿色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

然而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没有建立绿色金融相关的完整组织机构和框架,调研中发现有的银行甚至还未设立绿色金融相关职能岗位,只有少数银行机构针对绿色金融业务专门开设了相对应的职能部门。绿色金融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同处理,无法形成有针对性的管理模式。在其成长中,如果缺乏专门指导和管理,很难实现快速成长。

(二)政策激励措施和银行内部配套机制欠缺

目前金融主管部门的绿色金融政策目标还主要停留在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企业的信贷投放和促进节能减排短期目标的实现上,对绿色金融缺乏完整的战略安排和政策配套。通过对湖北省各地的农业银行进行实地调研发现,政府对于绿色贷款企业尚未出台财政贴息、降低利率、提高授信额度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同时,商业银行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人员对于环保概念不够明确,商业银行对其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不清,因此需要银行一方面做好对内部各方参与人员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完善企业核查业务流程以及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联动机制。据悉,中国农业银行采取了考核激励,将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定为内部考核加分项,考核与个人的业务能力联系起来,快速调动起银行业务经营们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三)绿色金融涵盖范围有待规范

自2007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立足于此《意见》,纷纷制定本行的绿色信贷业务运作机制和流程。但政策多体现为商业银行信贷建设的战略目标、基本思路、总体框架以及指导意见等,对“两高一剩”、“两高一资”等行业的分类进行明确界定,因而各商业银行对限制类与支持类的行业划分是以本行为标准,这就导致各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业务标准的统计口径不一。因为相关部门至今未给绿色金融一个明确的定义,范畴也是含糊不清,导致下属机构(商业银行)在进行具体实践操作的时候出现问题。对中国农业银行宜昌分行的调研发现,在实际客户营销中,绿色环保企业、环境友好企业、资源节约型企业、环保技术创新企业、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具体对应哪些行业和客户商业银行也并不清楚,且个人绿色信贷在内外部制度中均未体现。

(四)相关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顺应现代银行诚信和善治的要求,但是对于绿色金融业务各大行披露的内容和行业标准却没有统一。多数商业银行集中于披露“两高”行业贷款数据。特别是2013年银监会统一了绿色信贷的统计口径之后,很多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余额占比等情况遮遮掩掩,有的甚至只字不提。根据《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5》的数据来看,16家上市银行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表现平平,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和信息可供参考,披露结果着实难以令人满意。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统一化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和各级环保部门、监管机构以及司法部门之间缺乏高效的信息沟通,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取企业有效、准确的环境信息,银行项目前期调查难度增大,从而影响了绿色金融业务的执行效果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绿色金融产品单一,创新不足

我国大部分绿色金融产品还停留在绿色信贷和CDM项目阶段,对深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还有待提高。目前国际上创新开发的比较流行的产品主要包括项目融资、绿色信用卡、商业建筑贷款、房屋净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宣称一直在研究和探索绿色信贷的新产品和业务的新模式,但大多停留在政策研究层面,并无新产品的推出。在担保创新方面,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希望结合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相关规定,研究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制度办法,以排污权抵押为突破口开展创新,这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创新思路。

(六)绿色金融的专业人才稀缺

绿色金融业务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业务,无论是其前期的风险评估、中期的查以及后期的监管,都要求绿色金融工作人员具有高水平专业素养,了解环保政策和法规,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监控能力。当前各商业银行许多绿色信贷业务的负责人员是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兼任,或是只经历了相关的短期培训,对绿色信贷还缺乏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又或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绿色信贷业务项目评审组专家,对各分行递交的环境评估报告等环境绩效文件进行最终审核,提供重要意见。然而绿色金融涉及多领域学科知识,包含金融、环保、法律、化工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业务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对人才的要求非常高,必须是精通各个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优秀人才。

三、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

为了促进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推进绿色银行体系建设首先应当鼓励全国银行实施绿色企业营销“四单管理”:单独设置机构,鼓励大中型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地方法人银行要继续下沉网点和服务,增加绿色企业有效供给;单独配备人员,打造专业化绿色金融营销、管理团队;单设授信条件,适当降低绿色企业信贷门槛;单列信贷规模,积极向上争取绿色信贷专项规模。其次,推进绿色保险体系建设。鼓励以绿色保险为主的保险机构全国设分支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绿色保险营销团队。支持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发展,为绿色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最后,推进绿色资本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天使基金以及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鼓励银行、证券公司加强合作,推动绿色贷款证券化。

(二)增加绿色金融优惠政策

首先,建立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机制。发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政策工具导向作用,引导银行加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和定向降准政策,对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下调存款准备金,增加流动性供给,扩大绿色贷款投放。引导银行加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货币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中绿色信贷考核分值比重,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引导信贷投向。其次,建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建立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为节能减排和绿色产业提供直接投融资服务,降低绿色投资成本。然后建立绿色金融贴息机制。财政局要建立绿色金融贴息项目清单,合理确定贴息率、贴息期限和贴息规模,简化审批流程。委托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事业部试点开展绿色贷款贴息管理。最后,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企业的信贷风险补偿。对银行因绿色贷款风险产生的净损失扣除担保或其他资产渠道补偿后实际发生的本金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

(三)统一绿色金融概念

目前的“绿色金融”各方定义不完全相同,绿色金融的定义、标准、原则和框架,也有所差别。这就造成了在推广和实施绿色金融的过程中会因为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的偏差,导致绿色金融发展困难,所以统一绿色金融的概念刻不容缓,只有统一了绿色金融的概念,在随后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时才不会出现大的漏洞。调研发现,农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口径大,且不统一,这就造成了各个支行在上报绿色金融数据时差异较大,缺乏可比性。因此,银行应该统一绿色金融概念和绿色信贷口径,这不仅有利于各个支行在上报绿色金融数据时具有准确性、可比性,而且也有利于公众对绿色金融的准确认知,推动绿色金融的顺利推广和实施。此外,绿色金融概念的明确将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明确适应我国发展要求的绿色金融的定义、标准、原则和框架,建立清晰的发展模式,在绿色金融的推广中可以引导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构建绿色金融共享平台

建立绿色企业数据库。经信委负责摸清并编制绿色企业目录。发改委负责摸清并编制绿色项目目录。人行负责整合绿色企业、项目目录,并提供给全国银行进行认定,建立绿色企业数据库,明确绿色金融服务主体和范围。环保局负责对绿色企业数据库审核把关。其次建立绿色金融统计制度。人行组织制定全国《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试行)》,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统一、量化统计体系。然后建立绿色金融评级体系。积极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绿色评级认证机构,为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评级,评级结果作为发行绿色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最后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入湖北(全国)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引导企业节能减排。

(五)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存在发展滞后,发展不全面等弊端,银行能够以开展绿色金融为契机,开拓金融创新,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管理模式。在信贷机制上,应当建立绿色信贷“三优二重一否决”机制:绿色信贷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贷”、“资金重点保障、考核重点倾斜”结合信贷管理全流程“环保一票否决”制,实现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流程再造,缩短受理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升绿色信贷管理水平。在绿色信贷产品及模式创新上,应当探索能效融资业务;鼓励银行将拥有碳配额企业的可交易碳资产作为质押或补充担保物;鼓励银行接受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为绿色交通、集中供热、垃圾处理等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产品,加大轻资产科技型企业信贷投入;继续推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展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水平。

(六)注重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

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专业人才的支持。绿色金融想要快速健康的发展,同样需要大量相关方面的人才。由于我国绿色金融起步晚,经验少,涉及到的层次较浅,缺乏相关方面的人才,所以我们必须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增加人才储备。首先,商业银行应当聘请国内外绿色金融方面的人才或专家,来帮助银行建立专业的高端人才队伍发展绿色金融。其次,建立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将一批专业素质较强的人才送去绿色金融发展突出的机构或者高校进行进修,熟悉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建立银行自己的人才培备。最后,请绿色金融方面的专家学者给银行的员工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银行员工对于绿色金融的整体认知及相关知识掌握,优化银行内部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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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工商银行绿色金融课题组.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研究[J].金融论坛.2017(01):3-16.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重点项目;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2017年科研重点课题,指导教师:许传华,张攀红

王欣芳(1994- ),女,湖北武汉人,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硕士;胡悦(1994- ),女,湖北广水人,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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