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儿童代言的问题探究
2017-12-28叶筱静叶烁晴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37期
◎叶筱静 叶烁晴
关于禁止儿童代言的问题探究
◎叶筱静 叶烁晴
明星亲子真人秀带来了儿童代言广告的热潮,童星从综艺节目走进了广告,身上披上了相关的利益商标。儿童代言的现象也引来了民众的相关讨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其中在新修改广告法中第三十八条(二)中这样指出“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如果违法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可能面临撤销广告批准、没收广告费用及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在《广告法》中首次界定了“广告代言人”的定义,还规定了其法律义务和违法责任。当童星做为一名儿童代言人时,是否承担得起这样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儿童代言的现象
在2014~2015年间儿童真人秀节目喷涌爆发,这些真人秀节目的出现带火了一批童星。市场上,童星代言的产品层出不穷,这也是国内娱乐产业不断壮大带来的副产物之一。下文中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分别列举了一些童星代言的现象。
儿童产品中儿童代言现象
伊利QQ星奶。伊利QQ星奶是《爸爸去哪儿》的赞助商。在第一季的爸爸去哪儿中童星们对其进行了广告宣传:喝着伊利奶,参观伊利牧场。孩子间的童真对话增加了广告的趣味性和说服力。
步步高点读机。在步步高点读机广告中cindy喊出:“爸爸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顺便也将父亲田亮带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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