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声乐表演中不同唱法和“跨界现象”探讨

2017-12-21李敬波

艺术研究 2017年4期

李敬波

摘 要:声乐表演一直是我国典型艺术的代表之一,深受专业人士和普通爱好者的喜爱,声乐在唱法上一共分为三种,分别是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和民族唱法,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学科分类的细致化,这三种唱法之间出现了跨界的现象,不同的唱法和跨界现象在声乐界都受到了很大的关注,尤其是最近几年跨界现象频繁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声乐唱法的发展,也表明了时代对声乐唱法的新要求,挑战着表演者的演唱能力,本文讨论的主旨就是我国声乐表演中不同唱法的特点,以及不同唱法之间跨界现象的讨论。

关键词:声乐表演 美声 通俗 民族三种唱法 跨界现象

声乐表演在长期的发展中出现了互不相同的三种唱法,每一种都有自身独特的特征,民族的特色比较鲜明、美声则以优雅著称、而通俗就如字面意思所表达的一样,比较通俗易懂。所以在歌唱者在声乐表演中要采用不同的唱法来分别表现三种唱法的不同特征,比较具有专一性。但是在20世纪末,出现了“全能歌手”的概念,他们在实际表演的时候,不管什么唱法都能演唱,这种现象就被称为跨界现象。人们通过这种现象了解了跨界演唱的优越性,并且大力探索和研究,所以跨界现象得到了肥沃的发展土壤,到现在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对繁荣我国的声乐艺术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①。

一、不同唱法的界定和特定

1.声乐表演不同唱法的界定

以前的声乐表演是没有唱法的区别的,出现有意识的区别始于1984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一场歌唱比赛,那场比赛为了更好的分组和计算成绩,将参赛的选手分为了“美声组”、“通俗组”、“民族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