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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我国涉企收费治理现状

2017-12-19

财政监督 2017年24期
关键词:服务性涉企收费

透视我国涉企收费治理现状

主持人:根据背景材料,2013年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国涉企收费治理现状如何?治理的目标是什么?请谈谈您的观点。

宋丽颖: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多种措施,在治理乱收费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年减轻企业负担565亿元。2015年以来,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清理规范企业反映突出的金融领域、进出口环节等涉企收费,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565亿元。中央层面,通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25亿元。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减轻外贸企业负担80亿元;降低住建、工商、民航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年减负约40亿元;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和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年减负约100亿元;制定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政策,规范登记收费行为,扩大减免优惠范围,年减负约5亿元。地方层面,各省(区、市)通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40亿元。其中,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取消约270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减负近80亿元;降低近300项收费标准,减负约90亿元;停(免)征收费项目约730项,减负约170亿元。

第二,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大幅缩减。中央层面,陆续放开手机检测费、条形码服务费、商标注册等认证费等绝大多数经营服务性收费。截至目前,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项目仅有6项,缩减幅度在80%以上。地方层面,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放开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近千项,缩减幅度60%以上。部分地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如四川、吉林、内蒙古等省份,缩减幅度在70%以上,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其中,上海已无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随着改革深入并经过多年清理,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很少。

第三,涉企收费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中央和省级均已建立并公布 “涉企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的收费,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让职能部门规规矩矩收费。中央层面,公布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两项收费目录清单,保留的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分别仅有6项和3项。经过清理以后,中央部门已经没有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层面,全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经公布了“涉企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其中,浙江等9个省(区)建立并公布了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北京等22个省(区、市)的进出口环节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河北等22个省(区、市)建立并公布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天津等9个省(区、市)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安徽、湖北、广西、甘肃等省份还将收费清单延伸至“市、县”,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

第四,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经过清理规范,企业和社会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收费秩序明显好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大幅降低,一些地方在逐步推行“零收费”改革。加强了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进出口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优化了港口劳务性收费计费方式,由按作业环节单独设项收费改为实行“包干制”,简化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透明度;研究修订了港口收费规则,统一内、外贸港口收费计费规定;督促川崎汽船、马士基航运、日本邮船等14家国际主要船公司,取消、降低部分不合理的附加费项目和标准。

我认为涉企收费治理的长期目标:形成规范统一的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短期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同时,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各项政策,继续降低偏高的征收标准。通过清理规范,使涉企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企业缴费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张明:2013年以来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 号)发布,并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督促推动下,财政部、发改委、国税总局等部门和一些地区都相应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制度与规定,做了大量工作。涉企收费治理从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着手,辅之以负担调查和举报制度建设,同时大力开展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宣传并营造舆论氛围,使遏制乱收费的专项治理督查取得实效,企业对收费减免力度有实惠感,特别是近两年国家预算案明确规定每年要减费降税5000亿元,为企业减负,可以说对企业的减负机制基本形成。当然,涉企收费根源于计划体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滋生蔓延于体制转轨的变革时期,根深蒂固且盘根错节,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即便是在上述系列治理措施下,也仍然存在个别部门和地区涉企收费公示不到位、不彻底,部分收费如隐性或强制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还不规范,一些“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垄断领域收费行为还有待整治等问题。

涉企收费治理目标,首先是为企业经营减负,也可以说是还利于民,支持经济发展或助力经济增长。其次是理顺政商、政企关系,保持良好、积极向上的商界经营之风,以及良好、积极向上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再次是规范约束政府行政权力(公权或社会服务管理权),防止公权滥用。最后是建立服务型政府,树立清廉政府形象。

梁红梅:我国涉企收费治理是基于收费数量多、秩序乱和不合理的背景提出的。目前,主要从“减数量”、“正制度”等方面入手,以结束涉企收费混乱的局面。从已有数据看,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涉企收费在数量上大幅度减少,相应制度逐步确立。截止到2017年6月,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3项,减少幅度为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1项,减少幅度为30%。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约14项,其中涉企收费平均约3项。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涉企收费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抵消成果的现象,如收费“明减暗增”、借助行政职权继续收费等。总体而言,涉企收费治理处于阶段性的成果获取期与阶段性治理目标调整期。

涉企收费的目标具有多重性,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通过规范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而提升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释放经济活力。

陈绍初:当前,我国涉企收费治理现状可以说是喜忧参半。一方面,治理成绩可喜。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企业负担大幅度下降,“零收费”企业越来越多。建立“一张网”公开机制,将收费目录清单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平台、报刊杂志上公开,实现清清楚楚亮单、明明白白交费,既方便有关部门征管,又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经营服务性收费乱象尚未根治。有关第三方中介机构凭借垄断优势漫天要价;有的经营单位只收费不服务;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摊派会费、强拉赞助;有的商业银行虽然取消了旧的收费项目,却又创设新项目收费。鉴于以上问题,涉企收费治理还不能一蹴而就。

现阶段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因很复杂,解决收费乱象不能一刀切。既要有近期目标,又要有远期目标;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省(市、区)的目标不一样,同一省的治理目标也不相同;对不同的监管部门、不同的收费项目,治理的重点和要求也有区分。我认为,近期的治理目标,也就是在3年内,要摸清底数、分类规范、公开透明。所谓摸清底数,就是所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登记造册。近3年的收支要统计汇总。所谓分类规范,可由市场调节的,推向市场;带有行政管理性质或利用政府影响收费,应当取消,由相关部门编制预算,财政列支;保留的收费项目,建立清单,由政府指导定价。所谓公开透明,就是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都要实行“一表制”,即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主体、项目、标准,并且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远期的目标,就是在5年内,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对带有公益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政府承办,不予收费。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市场竞争定价,政府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即不再只监管收费。

宋丽颖:这些违规收费乱象、涉企不合理收费屡禁不止表现为中央政府要求规范涉企收费与地方政府消极执行。本质上,这是由“利益”造成的。第一,地方政府庞大的资金支出必然要求更多的收入。地方政府的各项事业中,除了一小部分可以得到国家拨款,其余的全部需要自己支出。资金的需要是刚性的,但是收入却是固定的,甚至是越来越少,尤其是营改增以后,地方税收更少。地方政府只能尽可能保证规费收入,保证支出,保证债务的合理范围。第二,在

主持人:近日,在全国部署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三批曝光了33起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一些部门不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或者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基金,甚至变换名目、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部分行业协会利用行政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服务收费等;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违规收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继续收取已免征或取消的收费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费等。您如何看待这些违规收费乱象?涉企不合理收费缘何屡禁不止?历史上,企业规费长期以来就属于坐收坐支,乱收乱支的状态。即使国家开始大力整顿,地方政府作为既得利益者,也肯定是消极推诿。第三,地方政府供养着一大批财政人员。这些人只能靠地方政府解决他们的就业。如果全部按照中央要求规范企业规费,那么这一大班人的岗位还能不能保留,工资还怎么发放?贸然行动,会不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些都构成了地方政府规范涉企收费的考量。第四,管理效率低下。上行下效的效果不明显,中央发文,到地方彻底实施,时间漫长。既有上述利益关系而引起的消极执行,也有本身就冗余臃肿的机构和人员在不知所谓。

张明:上述违规收费乱象,显然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无视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对此相关管理部门首先应当以 “零容忍”态度,严格依规处理并追责直接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其次,还必须认识到,党十八大以来,在“三严三实”和风气治理整顿持续深入开展的今天,还出现公权部门及机构仍然凭借公权在社会上敛财的封建陋习及现象,表明这些部门或组织的管理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及强国的建设要求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严重问题,必须进行相应整肃治理,以防这些部门及机构行为败坏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及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最后,从更高的道德价值文化层面讲,还必须认识到在我国“全面小康建设”进入决胜阶段,主要解决贫困人口奔小康的今天,这些早就过上富裕日子的上述部门及机构人员,为何还要非法违规地从社会敛财?这种个人欲壑难填的贪婪之心,正是万恶之源和滋生腐败的土壤,也正是我党长期执政的最可怕敌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及强国建设的最根本障碍,同时也是涉企不合理收费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涉企不合理收费作为一种人的制度性行为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主要可概括为制度外因和人的内因。制度外因就是导致政商关系不清之一的涉企收费制度,这是贪婪之心得以付诸实践或实现的外部条件原因,而执行制度者的贪婪之心则是主动的原发内因。

梁红梅:目前仍然存在违规收费乱象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相关部门有违规冲动;第二,收费权力缺乏约束。大多数的收费带有部门性、行业性和地方性,即使需要审批,也缺少十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审批制度;收费的确定大多是各收费部门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安排。在利益驱使的前提下,无论与企业有关与否,稍有权限的部门机构组织都有可能将收费的触手伸向企业。虽然,政府已明令公布了收费项目清单,但清单外的收费项目依然不少,即便是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其自由裁量权也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制度改革的成效,导致企业负担“明减暗增”,扰乱了市场秩序。

陈绍初:违规收费乱象危害极大:一是滋生了腐败,破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二是形成了分配不公;三是影响了公平竞争;四是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违规收费乱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府越位和缺位。越位就是行政审批过多过细,缺位就是监管不力;二是经济落后,财政保障不足;三是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主体不多,竞争不充分;四是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

主持人: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并针对具体清理规范项目明确了职责部门,要求狠抓落实。您对此作何解读?您认为通知的贯彻落实应把握哪些关键点?

宋丽颖:第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尚不稳固,经济复苏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主要原因就是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没有根本性缓解,企业的发展活力没有充分释放。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附加在企业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就是“降成本”的重要一环,有助于企业轻装上阵,提升竞争能力,增强自身活力,最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不少审批虽然名义上取消了,但是还在以中介等形式变相延续,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加重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尤其是屡遭诟病又屡禁不绝的“红顶中介”收费,不仅是对市场主体热切期盼的积极回应,更是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

第三,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加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的内在要求。随着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政府定价权限不断放开,收费监管方式也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过去对照定价项目、标准开展检查的工作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现实需求。近年来,各级政府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价格监管与反垄断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既是对政府工作成果的一次全方位“检阅”,也是新形势下做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的内在要求。

通知的贯彻落实应把握的关键点:第一,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开展相关工作。第二,创新思路方法,转变执法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重视运用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督促经营者依法合理定价收费,诚信经营。第三,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主要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避免平均用力,努力查办一批“叫得响、有影响、见实效”的大案要案。

张明:四部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问题上有以下特点:一是实行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和分类区别处理。如清理规范范围明确规定为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是行政审批时要求企业委托中介的有偿服务,如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审批受理前置条件的中介服务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分类区别处理如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进一步清理重点领域及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加强监管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收费等。二是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具体明确,有利于实施执行。如明确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减少包括中介服务在内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国内客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机场休息、办公、柜台出租等非航空业务服务和一类机场内地航空公司内地航班地面服务收费;审批中委托开展技术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等。三是清理规范责任部门具体明确。《通知》中清理规范的每一收费项目的具体责任部门及政府级次,都在该收费项目后明确写入括弧内,国务院亦不例外。如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减少包括中介服务在内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的责任人就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分管部门。四是清理规范组织实施责任人及步骤明确具体。如组织领导、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人是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民政部及会同的有关部门,地区清理规范统筹落实责任人是省级政府等。实施步骤明确规定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清,8月底前完成集中审查和重点检查。

个人以为,贯彻落实此次清理规范的关键点主要是部门及地方有裁量权的收费类别。因为,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项目,放开政府定价实施市场价,其中涉及的经济利益并不多,实施起来较容易。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按国务院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执行,无法自由裁量。而重点领域及环节涉企收费清理和市场调节类涉企收费监管,因涉及真金白银的经济利益和有较多的部门和地方自由裁量权,或将成为此次清理规范的关键点和难点。各方必须对此有清醒认识,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严密监管;同时坚持并督促公开,以利于各方监督实施。

梁红梅:《通知》确定了清理规范的范围、对象、执行主体及时间表,说明:第一,政府对目前涉企收费乱象十分了解,为“改哪里”、“如何改”提供基础,瞄准性强;第二,表明政府对治理涉企收费的决心很大;第三,对谁执行、谁监督、谁评估等在政府系统内进行了规定。

《通知》贯彻落实的关键点在于:第一,贯彻落实的力度;第二,贯彻落实过程的监督问题;第三,贯彻落实效果的评估;第四,目标偏离的问责;第五,确立规范收费的制度,以确保贯彻落实的成果继续深化。

陈绍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即发改价格〔2017〕790号文件,对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个文件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部门分工比较具体,工作措施也是可行的,关键是要抓好落实。第一,在省以下要由政府牵头主导清理规范工作。从市(州)到县(市、区)都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清理规范的重点,排出时间表,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第二,实行上下联动,加强部门纵向的政策指导。第三,加大监督的力度。要将此项清理纳入国务院大督查的范围,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加强督促检查,促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第四,市县两级政府要开展常态化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利用行政资源收费或自立项目收费;违规将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机构;行政垄断,排除限制竞争等等。

严控涉企收费,打造全国目录清单“一张网”

主持人:6月29日,财政部官网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另据报道,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系统梳理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细化收费项目,明确收费依据、标准,预计2017年底前对社会公布,届时将实现全国目录清单“一张网”。我国为什么要大力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中央和地方持续推进,您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何想法和建议?

宋丽颖:涉企收费,一笔糊涂账,持续多少年。至今,实际费负究竟占到企业负担多大比例,恐怕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真正说得清。全国人大代表周联清曾在2014年两会时展示了一组调查:国家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近200大项,大部分的收费项目下还派生出许多细项,一些企业缴纳的大小收费项目甚至达上千个。

针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国家曾三令五申要求各级政府予以清理、整治。然而收费项目并没有明显减少,不少刚被清理,转眼又改头换面“冒”了出来,而且花样繁多:一年收一次的变成几月收一次,部门不收了换成协会或中介组织收。种种现象,归根到底是因为连着相关部门机构的利益。至今,仍有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机构依赖向辖地企业收费养人。

因此,我国要大力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接受社会监督,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

晒清单仅是个开始,要想真正打破涉企收费怪圈,激发市场活力,核心还在于管住政府的手。随着改革的深入,如何切断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攻克利益群体的抵触情绪,协调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应对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变数和问题,避免旧陋习未除,新陋习再添等等,都是考验,需要政府以极大的勇气和决心去推进,更需要标本兼治的“硬手段”。

张明:我国大力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一是收费规范管理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要求,一个部门、地区或国家的收费无清单,这叫啥事儿?二是有利于国家、各级政府和部门了解掌握收费种类、收费行为、收费规模,规范管理收费活动。三是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做好政务公开等改革措施的内容之一。国务院相关文件认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收费目录清单作为政府权力清单的重要组成内容,对提高价格治理能力和优化价格水平有重要意义。四是我国清理整顿收费秩序的结果。经过近年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明显好转,收费项目大幅减少,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将清理规范收费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既有利于防止不规范收费沉疴再起,也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同时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政府定价权限定在清单范围,也有利于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个人以为,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落实的难点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一般来讲,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在贯彻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时,都会不同程度或因时因地制宜地被相应调整演变,更何况收费这种真金白银的利益问题。因此,建议四部委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设监管,全面贯彻落实要求,同时探索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面公开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切实将制度落到实处。

梁红梅: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是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推行,第一,意味着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从端口约束了各类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第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建立制衡了涉企乱收费部门组织的权力,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达到全民监督的效果。第三,通过行政管理方式,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为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方面,要确立落实的主体,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及其他涉企收费的相关组织。另一方面,要明确中央与地方在制度落实过程中的分工,就中央政府而言,要在规范制度、落实制度、问责、动态关注制度变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作用;就地方政府而言,主要负责执行、监督制度的落实,向中央反馈执行信息,以及根据地方差异对制度在规范内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主体应该积极参与收费目录清单制定的建立和确立的全过程。

主持人:随着改革的深入并经过多年清理,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均已建立并公布“涉企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然而,政府定价之外、市场上的服务项目、主体包罗万象,很难摸清涉企收费的家底。与此同时,一些收费项目改头换面,如行政类收费项目减少,但依托行政职权向企业征收的中介服务收费有增多趋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减少,但依托垄断地位实施不合理收费的行为在一些领域有所抬头;涉企收费负担问题相对减少,但一些不合理的罚款、检查、保证金等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仍较突出;等等。这些现象给涉企收费治理成效带来了哪些影响?您认为未来该如何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宋丽颖:这些现象反映了:第一,收费项目繁多。以制造业企业为例,制造业企业生产链条较长,产生的资格认定与测评较多,收费项目也相对较多。涉企收费五花八门,其中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认可的收费,目前主要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此外,还有以社会组织为收费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大部分涉企收费面向特定的群体,因此不同企业需要缴纳的费,种类数额一般也不相同。以娃哈哈集团为例,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对娃哈哈集团的收费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实际缴费项目212项,其中政府性基金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48项,此外还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项,协会商会会费等其他收费35项。

第二,非税负担仍然较重。非税负担过重仍是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在企业看来,目前合法合规的收费项目,有些费用收取得并不合理,应该随着现实情况作出调整。拿政府性基金来说,政府性基金虽然条目数量较少,也比较清晰,但数额却是大头。娃哈哈集团2015年7400多万元的各项收费中,两项政府性基金的收费就达到3400多万元,接近一半。同时,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复收费严重,并且“红顶中介”的存在导致寻租现象严重。

第三,各种清单及清单项目太多。目前的状况是,清单不是没有,而是各种清单太多、清单上的项目太多。在不少企业看来,清单太多了也就乱了,反而起不到明晰规范的作用,企业在各种清单当中仍然无所适从。一方面涉企收费项目确实还没有完全摸清家底,也很难摸清家底。另一方面,有些收费的确处于模糊地带,特别是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定程度上具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特征,不易厘清,尤其部分已不再由政府定价的服务性收费仍与行政前置审批挂钩,就会给企业造成清单之外的隐形负担。

尽管涉企收费问题比较复杂、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但摸清底数势在必行,既让企业看得明白,也能够极大降低寻租空间。这需要政府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一手大力砍掉收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及前置性的备案;另一手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凡增设必听证”、“新收费要公示”等制度,除非确有必要否则不新增收费项目。

张明:上述不合理收费现象给收费治理带来不良或负面影响,抵消或降低收费治理成效,已建立起来的正常合理收费秩序又会被扰乱,已降低的企业经营成本又会上升,已降下来的企业负担又会加重等。更重要的是,收费治理已建立的正常政企关系及其相应的服务管理行为理念及方式,又会被干扰破坏。从而形成既干扰商界经营秩序、又影响社会和谐秩序、还败坏政界清廉风气的政商互动行为理念及方式,从经济利益体制蔓延到世俗行为文化。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及制度,未来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如各地应公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二是进一步清理重点领域及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如清理规范金融领域、铁路货运、进出口环节、检验检疫检测、人才流动环节等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费用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从涉企收费管理环节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实现。三是加强市场调节经营服务收费监管。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督促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加强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收费监管,严格落实价格法律法规,按公平、合法、诚信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行为及成本监管,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项目的收费标准。四是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公开公示,实现涉企收费“一张网”治理。如督促建立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收费目录清单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形成与行政职权有关的涉企收费综合清单常态工作业务机制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涉企收费“一张网”治理,杜绝清单外收费。同时,对目录清单格式、内容、执收部门、收费标准以及文件依据统一规范和要求,真正让企业清楚明白。同时公开收费征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并强化涉企收费规范管理,严厉查处打击不合规、不合理收费,彻底杜绝不合规、不合理收费。五是增加相应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事业财政投入。如增加审批技术服务费用的财政预算承担份额,或从收费补偿转为纳入审批部门的部门预算支付。

梁红梅:近几年,我国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激发企业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乱收费的现象还未从根本上杜绝,目前降费的效果还处于起步阶段。同时,涉企收费治理将进入深水区,打破垄断行业乱收费、基层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联合等,从源头上改变涉企收费“清理一批,出现一批”的现象。

针对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首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涉企收费乱象,在某种程度上与行政权力、行政职能有关,只有职能转变到位、权力受到约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些不规范行为将会减少。其次,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程,实行费改税。涉企收费主体利用垄断地位收费,自由裁量权大。实行费改税,能够更好地解决涉企收费问题,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最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各类不规范收费行为。在明确各主体依法收费的同时,还应明确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严防各类违法收费、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责行为的发生。

陈绍初:这些收费乱象确实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损害了政府部门形象,影响恶劣。但要看到清理规范已经开了头,开弓没有回头箭。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些乱象必将得到整肃。

一是要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裁撤冗员。二是要加强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取消或暂停后,财政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积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三是要加强部门监管。强化财政票据源头管控作用,强化社会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涉企收费监管不留死角。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纠正、整改。四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向企业推送涉企收费清理改革动态,解读降费减负政策措施。■

(本栏目责任编辑:王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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