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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自助+互助+第三方”实践模式研究

2017-12-18唐梅芝王忠政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12期
关键词:第三方互助实践模式

唐梅芝 王忠政

摘要:养老目前是我国面对的主要问题,吉林省在城市社区居民养老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村老人养老可借鉴城市开展社区居民互助养老的成熟经验,在政策制定、人员配备方面给予更多的扶持,以帮助农村居民实现“自助+互助+第三方经营”的养老模式。

关键词:农村;居家养老;“自助+互助+第三方”经营;实践模式

中图分类号: D669.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24.066

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预测,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1]。这意味着到205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是一个较大的群体。虽然每个城市老龄化情况不同,但是面对老年人养老的问题是共性的,不同省、市进行各种养老模式的尝试,目的是给适龄老人和符合条件的老人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

1 吉林省长春市“居家互助养老”先进经验

据2012年6月吉林省东亚经贸新闻的报道,从2010年起,长春市计划陆续投入使用10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新建的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站,规划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设有“一间四室”,即日照间、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医疗保健室、老年活动室等,为了保障老年人休息,还要求日照间的屋内保证有三张床、三套起居用品以及拖鞋、洗臉盆、毛巾等居民日常生活用品,此外,屋内还要有电视机和空调。只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民政部门将按照每个日照站3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建设补贴。长春市荣光街道丰泰社区、锦程街道长沈社区已建成社区日照间。2014年9月,吉林省民政厅开展了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试点工作。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岭东社区作为首个试点社区,正式向辖区内老人提供服务。据了解,居家养老服务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试点的服务项目涉及就餐、家政、保健等7大类46项,固定服务老人数量达515人。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是指以企业或社会组织为主体,以街道、社区养老设施为依托,以老年人信息采集、能力评估及服务设计为前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向居家老人提供“套餐式”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2]。

2 吉林省“居家互助养老”进农村的开展情况

2.1 政府计划建设批量的农村养老服务

吉林省民政厅在城市居民的养老问题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尝试,形成了一定模式,并将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辐射至行政村,计划于“十三五”期间,建设2000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为有需求的城乡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失能老人照护床位达到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0%以上,比“十二五”时期增长5.5万张[3]。

2.2 “自助+互助+第三方”形式的养老已在近一半行政村中开展

吉林省的行政村当中,有过半已经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自助+互助”的实践模式,农村大院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选址及建设问题。经过几年的摸索,将村部、校舍等闲置的资源进行整合,依靠村里的党员干部、老年协会还有义工志愿者这三支队伍提供持续温暖的服务。这个项目主要由吉林省老龄委发起,各地的农村社区在开展这项工作的时候,应充分依托老年协会的作用,由于村中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是目前村中的主要居民,不少低龄老人还发挥余热,主动去照顾高龄老人。“第三方”模式,主要是依托一些社会上的养老服务及家政服务机构,对失能、高龄、失独、孤寡老人,提供助餐、助精神陪伴、助医疗、助康复,截至2015年8月,全省共有218个城市社区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15%;全省共有173家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涉及家政、照料、餐饮、医疗、康复、护理等10多个领域,服务老年人24万人[4]。

3 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3.1互助式养老服务制定的政策有冲突的条款

根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互助养老已经被纳入了社区养老服务中,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也被列入“十二五”规划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但在此后实行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又明确将城乡互助型养老场所排除在外。

3.2 第三方企业经营模式在农村开展营利周期较长

“第三方”模式,可以理解为政府依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养老机构,为辖区或是示范区的符合助老条件的居民提供政府“定制化”服务。例如,长春市荣光街道办事处的“幸福里助老之家”,是政府作为发起人,定向委托给吉林省的裕宸集团,并制定合理严谨的合同进行管理,运用科学评估指标考核兑现水平的一种新型的“个性化”服务模式。仅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下辖的7个社区,其中超过80岁老人和助老机构签约的达到628名。即便是这样情况的一个社区,据企业计算将于5年之后能实现赢利。

3.3 农村互助式养老存在医养结合难题

老年群体的养老首先考虑“医养结合”。就农村的医疗水平而言,需要的不仅是养老,还需要康复和护理,探索建立养老、医疗一体化养老模式已成为大势所趋。农村社区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救助的响应、医疗设施的配备、医生的医治能力目前距离城市有非常大的差距。目前,建立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存在较大困难。

3.4 互助式养老的门槛略高

城市社区的居家互助养老有政策扶持,但是政策要求必须是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同时是管辖社区的老人才能签约,另外,每月上交提供服务费360元,其中签约的老人自行承担160元钱,政府给服务方补贴200元,即可享受一个月的免费午餐,外加一次房间打扫、水洗服务、理发和常规监控等其他上门服务。

4 吉林省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endprint

4.1 政策协调,帮助第三方企业较快实现赢利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政府、养老领域的专家、从事居家互助养老的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会议,会议目的是根据国家政策,合理制定适合本省的企业扶持政策以及农村居民养老的补贴政策,帮助更多有能力的企业,走出赢利周期较长的困境。进行充分调研,各条款间不再有矛盾冲突的内容,以助于农村养老互助大院更顺利、更广泛的开展下去。

4.2 制定合理的准入互助养老机构的门槛

选择养老方式主要考虑因素有农村居民的经营收入、身体状况、家庭储蓄的增值能力、子女赡养老人能力、行为观念等。农村居民的收入,一是依靠土地种植所得。年龄大、身体状况不好,土地种植无法完成,只能将土地出租,收取少量租金;二是依靠外出打工收入。农村居民家庭储蓄的增值主要通过银行存储完成,只能得到较少的利息。综上所述,农村互助养老机构在群体选择方面,可综合考虑农村的五保户、失独且身体状况较差的老人、有子女但无能力被照顾的老人、有经济条件的老人,在年龄方面可根据情况灵活控制。

4.3 合理进行人员配备,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居民

互助养老,本身的意义在于自助与互助,农村老人的身体条件普遍优于城市居民,基本的生活照顾方面,可以互相帮助解决,但在医疗方面,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与城市差别较大,因此,养老机构的急救设施及急救医生的配备至关重要。此外,可在較多的行政村中设立由本村留守妇女组成的家政队伍,以帮助需要提供家政清洁与服务的老人。还可以与社会上的志愿者紧密联系,为没有经济条件的老人安排志愿者服务,实现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中国将成老龄产业潜力最大国家[J].劳动保障世界,2015(02):21.

[2]丁朋.潮平岸阔,民政事业再扬帆——积极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J].中国民政,2016(01):8-2.

[3]艾灵.“十三五”期间 吉林省养老床位总数将达到24万张.[N]新文化报,2016-01-19(005).

[4]姜忠孝.社区居家养老:在探索中前行[N].吉林日报,2017-03-09(005).

作者简介:唐梅芝,硕士,实验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高校实验教学;王忠政,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农业经济。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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