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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开展“农地贷”的有效举措

2017-12-18孙忠波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12期
关键词:延吉市

摘要:为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扶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行业监督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79号,将延吉市列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下简称“农地贷”)试点县(市)。

关键词:延吉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

中图分类号: F3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24.023

1 加強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延州办字〔2015〕12号)及《吉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延吉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延吉市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延市政函〔2016〕243号),制定印发《延吉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延农地贷〔2016〕1号),为全面推进“农地贷”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 稳步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完善政策配套措施

延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研究制定了《延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国土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镇、村也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清查实测、纠纷调处等工作组。

延吉市共有54个村2个农场,共计638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7467户,国土“二调”农村集体耕地面积21761.38公顷,其中应测农村耕地面积19247.97公顷。二轮台账耕地面积14108.71 公顷。目前,延吉市清查实测耕地工作全部完成。测量土地面积为20644.7公顷,占全市应测土地面积的107%。现各镇处于确权归户阶段。

配套措施方面,延吉市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地点设置在延吉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4个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总投资为36万元,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软硬件配备,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信息服务网络为模式。目前,基础配套设施、硬件配备已准备完毕,待省里软件开发后,将进入实际测试阶段。

根据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依据贷款额度、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户、农户贷款的需求以及该市计划开展温室大棚设施农业贷款业务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拨款土地收益贷款和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金300万元。

3 积极推动各部门协作,打造延吉市“农地贷”品牌

目前,延吉市“农地贷”工作主要是与农业银行延边分行开展合作。农业银行结合延吉市实际,积极推进“农地贷”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配套政策措施,搭建试点工作政策平台。吉林省农行与省农委联合制定了《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完善配套的流程和办法;协调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吉林省农委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办理流程(试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流程(试行)》《农村土地经营权区片流转指导价格认定公布办法(试行)》,这些工作方案和配套办法的出台,为延吉市试点工作的推进搭建了良好的政策平台。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力度,联手打造“农地贷”品牌。2015年市农业局、农业银行开展“备春耕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分别在延边日报、电视台、市电台、延边州信息港、延边农网等主流媒体上开设“三农宣传专栏”,把办理“农地贷”的条件、步骤、手续以及农业部门和农行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进行公示。联合举办“农地贷金融对接会”,参会对象为专业农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重点讲解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条件及程序;突出宣传贷款的条件及申办手续,并与符合条件的客户洽谈签订贷款。

延吉市农业局等部门与农业银行密切合作,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参与设计、印制了颁发给规模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

经过几年实践,农业银行的“农地贷”具有如下优势和特点:一是贷款准入便利;二是贷款对象宽泛;三是贷款额度较大;四是贷款用途广泛;五是贷款利率优惠;六是办贷速度快。

正是由于具备以上这些特点,使农业银行“农地贷”成为有潜力做大规模、有条件挖掘价值、有手段控制风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优质信贷产品。

4 认真开展“农地贷”发放工作,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截至目前,延吉市共计办理农地贷74笔1476.2万元,其中专业农场17笔894万元,种粮大户8笔127万元,其余49笔455.2万元投放给种地资金短缺的农户。“农地贷”工作的稳步推进,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成效。

一是提升了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研发和试点推广“农地贷”产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助推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的责任所在。这项工作不仅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而且破解了农村金融瓶颈,提升了农行支农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降低了农村融资成本。过去农民经常被“贷款难、担保难”所困扰。一方面是缺钱发展生产,另一方面是无抵押担保,难以取得贷款。而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及房屋等农民的核心资产难以抵押贷款。“农地贷”产品的创新推出,在办理抵押担保环节实行零费用,贷款利率实行保本微利,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而且还能享受政府财政贴息补助,极大地降低了种粮大户的融资成本。

三是提高了农村耕地效率。通过“农地贷”产品的支持,农民可以规模经营、平整土地、打破户与户之间的土地隔界,扩大水田田块等措施,土地面积平均增加5%以上;实行规模化经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粮食产量增加15%左右。

四是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一是散户增效。延吉市土地流转价格从过去每公顷2000~3000元提高到近5000元,有的达到6000元,散户流出土地收益增加;同时从少量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打工挣取劳务,收益大大增加;二是大户增收。贷款为新型规模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稳定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促进了生产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实现大型农机化集中连片作业,规模效应开始显现,盈利能力大幅提高。

五是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转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出,不仅解决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利率高的难题,而且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有效转化。同时,通过银政等多方沟通和深度合作,为延边州申报开展农业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服务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供了有力支撑。

5试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修改跟进滞后于实际发展需要。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政策体现不明显,仍是基于原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体为基础制定的,因此对于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对操作细节也会形成影响,例如流转他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要申请贷款,需要原承包人及共有人签字确认,实际操作中由于原承包人到异地或出国打工等原因存在难以签字等问题。

二是经验不足导致风险上升的问题。“农地贷”是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受土地确权以及自然因素(如霜冻、风雨)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相关工作人员多数从事该项工作的经验,只能边实践边学习,不利于防控“农地贷”风险。

三是风险补偿资金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受地方财政紧张的影响,“农地贷”风险补偿资金缺位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作者简介:孙忠波,本科学历,副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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