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正解
2017-12-13墨菊
中老年健康 2017年9期
墨菊
从通常的角度来看,“刑不上大夫”的确意味着大夫与庶人间的某种区别待遇,这也是这个主张被看作是儒家特权思想的重要原因。
但是历史情况是复杂的,对某一种思想和主张的评价需要考虑具体的历史环境,同时需要不同的观察角度。从“刑不上大夫”提出的时代和它所起过的历史作用来看,这个主张还是有相当程度的进步性的,对文明与宽容的司法实践以及政治生态起过良性作用。
在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之前,我们先说说近年来一些学者突然提出的一种新解释。这些学者将“刑不上大夫”的“上”解释为“在……之上”,这样“刑不上大夫”就变成了“刑罚不在有大夫身份的人之上”,也就是说,大夫不能特殊,不能享有特权,刑也要加于他们的身上。于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儒家的这个主张与法家的“一断于法”接近了。于是乎好像在这一点上为儒家的主张平了反。但是这种观点,其实只是一种想当然,找不到任何历史上的实际佐证。
“刑不上大夫”的“上”字就是“加于”或“施于”的意思,对这个字的意思人们并没有误解。人们之所以认为“刑不上大夫”意味着法律面前不平等,是因为不自觉地偷换了一个概念,将“刑”字理解为现代的法律制裁,而且并不认为这种理解有何不妥。由此,大多数人认为,“刑不上大夫”就是大夫不受法律制裁,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意味着大夫享有超越于法律的特权。
但是,“刑”等于法律制裁这种理解恰恰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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