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贯彻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17-12-13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10期
日前,國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地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通知》要求,强化合作意识,完善合作机制。各级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紧密配合,就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研发项目鉴定问题,包括事中异议项目鉴定以及事后核查异议项目鉴定,统一政策口径,明确专门协调机制,制定异议研发项目鉴定实施细则,规范办理流程。
《通知》提出,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优化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合同登记管理方式,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凡研发项目合同具备技术合同登记的实质性要素,仅在形式上与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存在差异的,也应予以登记,不得要求企业重新按照技术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报送。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督促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件印发)规定,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主评价和登记,及时取得登记编号,确保纳税人政策落实“应享尽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