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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清朝知县的腐败轨迹

2017-12-09陈正言

文史博览·文史 2017年11期

陈正言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陈齐芳出生在广西西平府(今广西百色地区)一个农民家庭,家境不算好,姐弟五人,他排行老三。虽不是书香门第,但陈父望子成龙心切,陈齐芳6岁入私塾读书,天资聪颖,八股文作得好,很得老师青睐。15岁中秀才,25岁中举人,在当地颇有名气,是一个运气很好的读书人,“四书五经”、《朱子家训》之类背得滚瓜烂熟,他特别欣赏范仲淹《岳阳楼记》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名句。

雍正七年(1729),34岁的陈齐芳进京参加会试,一举中了进士,实现了陈父的梦想。中了进士意味着做官,他被派往湖北监利县任七品知县。这时,陈齐芳反而高兴不起来了,原因是缺钱。

清代官场有许多不合理的规定,比如官服并非朝廷所发,而必须自己找裁缝按照品级缝制,赴任的路费必须自筹,而且清代官员薪酬低,一个知县年薪仅45两银子,加上养廉银,最多也不过200两。可是这时,陈齐芳一个铜板还没看到呢,而带来的钱又用光了,京城举目无亲,怎么办?就在这时,他听同科进士讲,可以到京城的当铺去借。看来也只有这一条路了。

当铺借钱,是要有抵押的,陈齐芳两手空空,拿什么抵押?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了京城的瑞祥当铺。听了他的介绍后,当铺老板当即答应了。但当铺也不是没有条件的,可以借给他白银3000两,但要派个人跟随他到任地,帮助他料理账目,兼作师爷。两年到期,本息银由这个人带回京城,这叫“长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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