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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气韵生动”中所蕴含的生命美学

2017-12-03华忠凯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17年10期

华忠凯

摘 要:立足南齐谢赫“六法”中的“气韵生动”一论,论述 “气”从哲学范畴到美学范畴的演变,并通过对魏晋南北朝人物品鉴中“韵”的回顾,从而来理解“气韵”的美学内涵。基于此,再以生命起源学说的“元气论”来探讨自然之气、艺术家之气、艺术作品之气三者间的关系,最后根据此三“气”的和同,探寻“气韵生动”中所蕴含的生命内化与外化之美。

关键词:气韵;生命力;艺术家;生命美学

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六法”的命题,以其极高的文化意义自成品评中国画千古不易的至理名言。正如郭若虚所言,“六法精论,万古不移”[1],虽未免言过其实,但实在可见其影响力的深远。“六法”中“气韵生动”位居首冠,在中国后来的所有艺术种类的品评之中,“气韵”二字经常会以鲜明的姿态出现,尤其是“气”,它不仅仅是论述美之为美的依据,更成为了中国艺术家“仰观宇宙之大”和“俯察品类之盛”的眼睛。

一

“《画品》确立了气韵生动第一的品评标准,这不仅对于绘画乃至整个中国艺术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美学的一条重要标准。在谢赫的时代,气韵生动主要针对人物画而言,而唐宋之后,它扩大到整个绘画,并化入中国气化哲学的内涵,使其由生动传神的要求发展为表现宇宙生机、个体生命的核心命题。”[2]谢赫本人对“六法”并没有详尽的解释,但是“气韵生动”的理论依据却来自中国哲学的“元气论”,其源头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道德经》《易经》与《黄帝内经》。一直以来,历代诸贤皆有对“气韵生动”的解释,其中谓之玄之又玄而又谬误者亦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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