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反腐思想探析
2017-11-24韩锐
理论探索 2017年6期
韩锐
〔摘要〕 习近平法治反腐思想的提出是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我党反腐败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也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选择。其核心理念可以概括为:“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宗旨和公仆意识,“红线不碰、底线勿越”的法治观念,“依法治权、从严管权”的反腐理念,“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信念。在上述理念的指引下,形成了以“果断打虎、高频灭蝇”为先导,以“扎牢铁笼、狠抓落实”为重心,以“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为路径,以“强化意识、筑牢防线”为保障的践行逻辑,标志着新时代反腐败工作从治标向治本并实现标本兼治的模式转变,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反腐倡廉建设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指导价值。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反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7)06-0010-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1 〕135的重要论断,形成了一系列内涵丰富、全面系统的法治反腐新理念,进行了坚定有力、特色鲜明的反腐败新实践,为开辟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反腐道路指明了方向。认真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反腐的重要思想,归纳、总结其法治反腐思想的核心理念与践行逻辑,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反腐倡廉建设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习近平法治反腐思想确立的时代必然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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