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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号拒绝:“洋垃圾”都有哪些

2017-11-23

方圆 2017年21期
关键词:洋垃圾走私液态

近日,广东汕头海关在多地同时开展缉查行动,一举打掉了5个固体废物走私入境团伙,查证走私固体废物8.5万吨,案值高达10亿元。

废物不废,犯罪分子绞尽脑汁“变废为宝”,危害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赚黑心钱,不严肃处理不足以平民愤!下面就介绍下跨国废品的相关法律知识。

走私废物罪的法条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就构成了走私废物罪。

具体来说,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达到一定数量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或者未经许可,走私国家明令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达到一定数量就构成了走私废物罪。

简单点讲,到底哪些东西不能进口?

在我国,环保部、商务部等部门曾联合发布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将12类固体废物列入“禁止进口”的范围,这个范围内的废物是绝对不允许进口到中国,包括:废电池、废机电设备、废碎玻璃、旧衣物、废编织袋和废麻袋、废橡胶、皮革废渣等日常生活常见的垃圾。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将10类固体废物列为“限制进口”的范围,这个范围内的废物只有经过审批获得许可证后,方可根据审批的数量进口入境,包括:废汽车压件、废纸及纸板、橡胶皮革碎料及边角料、废塑料及下脚料等进口后可以作为原料的固体废物。

当然,这两个目录内容也是不断变化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断有“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被调整到“禁止进口”的范围,彻底断绝它们入境的可能性。

可是,真的会有人走私这些没有用的废物吗?

从新闻报道和真实案件办理情况来看,有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非法运输禁止进口的废物入境,或者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运输限制进口的废物入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个真实案例。

走私废物罪案例

案例1

2013年3月,被告人黄某在某边境口岸从一越南女子手中以5000元价格购买一货车废旧轮胎切片,净重11.04吨。黄某驾车入境后被当地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车上所查获的废旧轮胎切片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并达到一定数量。被告人黄某因犯走私废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2

厦门海关从截获的一艘可疑船只上查获了大量来自韩国的禁止进口的废旧衣物,这些用不同颜色大编织袋包装的衣服中绝大多数来自国外太平间、垃圾站、废品收购站。而这类衣服经过简单分拣、漂洗后,通过各种方式进入销售渠道,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简直是丧心病狂。

这些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冒险进口这么多没用的废物呢?当然是因为这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厦门海关查获了一批来自韩国的500吨走私“洋垃圾”;辽宁大连也曝光了一起50多吨废塑料“走私”案。……像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这些事件的性质都是相同的,海外垃圾通过非法途径流入中国市场,妄图牟取暴利。

这还只是我国“洋垃圾”走私案的冰山一角,在《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的当下,为何有這么多人仍然顶风作案?

这源于“洋垃圾”带来的暴利。以走私废旧衣物为例,这些未经杀菌消毒程序的旧服装会经过简单处理后流入夜市、地摊、网店等地销售。有数据显示,采购“洋垃圾”的成本低到“论斤称”,但是转手价格直接翻倍。据调查称,有的网店靠出售“洋垃圾”一年能赚十几万。

除了直接输出的暴利,调查还深度挖掘出了加工产业链。一些不法分子将这些“洋垃圾”进行简单加工,制成拖鞋、凳子、玩具、餐盒这样的生活用品,然后再转手出售。更有甚者,直接依靠转让固废进口许可证来获取不法之财,其中的“黑色利益链”已初具规模。

刑法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构成走私废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3.未经许可,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4.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检察官提醒 拒绝洋垃圾

广大的消费者朋友,如果对于拒绝“洋垃圾”的相关法律做一定的了解,就能更加有效、主动拒绝“洋垃圾”,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相信在所有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通力配合下、在刑罚的严厉威慑下,走私废弃物的行为一定可以得到有效遏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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