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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蒸发掉一亿元

2017-11-23江舟

方圆 2017年21期
关键词:渔业股权海南

江舟

有了钱的诱惑,刘越将其中的风险抛到了脑后。他对尚宇的说辞,只是默认不语。尚宇当然也看出了刘越的心思,这层面纱既已撕破,紧接着便是赤裸裸的教唆了

漂亮的辞藻里有时会包藏着祸心,冠冕堂皇的情况汇报中也可能埋伏着骗局。

2013年4月,北京一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刘越,在负责海南一项股权出让过程中,谎报信息致使公司将原本1.5亿元价值股权,以5000万元转让给他人,刘越从中收取2000万元好处费。此案由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5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越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同案犯尚宇另案处理)刘越经服刑前3个月的培训,8月27日,被押往海口监狱服刑。

股权转让中的“机会”

随着国家批准建立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南海洋渔业投资热再度升温。2011年4月,北京一家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时任北京公司总裁助理刘越,多次向总经理张易游说投资海南临高思远公司(以下简称思远公司)的深海养殖项目的诸多好处。

刘越对张易说:如今每个企业都是搞多种经营,深海养殖项目是新型产业,市场对海产品需求量极大,投资这个项目绝对是前瞻性投资,绝对是只赚不亏,将来思远公司一旦上市,还可大赚一把。退一万步讲,即使将来公司亏损,既可撤回投资,亦可转让股权,不可能发生什么投资风险。刘越凭着一张巧舌如簧的嘴,最终打动了张易的心。

很快,北京公司派员经过4个多月的前期考察,2011年8月18日,与海南中投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北京公司出资1.5亿元,海南中投公司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了海口渔业投资中心,投资思远公司,力求思远公司尽早上市。刘越也被北京公司任命为投资思远公司深海养殖项目的负责人。

此后,海南中投公司由尚宇(北京中投公司工作人员)任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到了2011年9月21日,尚宇代表海口渔业中心与思远公司老总郑力刚签订了协议,约定以1.5亿元购买郑力刚持有的思远公司40%的股权。

根据案卷资料记载,北京公司整个投资过程,刘越作为项目投资人,代表北京公司与尚宇直接联系。正当北京公司总经理张易准备再引进一些资金投资到思远公司时,情况却发生了逆转。

2013年4月上旬的一天,思远公司老总郑力刚明确提出:思远公司不上市,也不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并提出以1.5亿元向海口渔业中心收回40%的股权,不再与北京公司人员见面。所有事务通过尚宇来沟通。

面对风云突变的投资窘境,北京公司及海南中投公司立即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将持有的40%股权,以不低于1.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郑力刚的思远公司。决定具体由尚宇经办,并让刘越跟进股权转让每个环节,力求不出任何差错。

股权转让,本是件平常之事,况且彼此双方公司都已认可,只待具体经办人按规章操作便可。然而,面对1.5亿元的股权转让,早已垂涎三尺的尚宇顿时来了灵感,认为发横财的机会来了。

一连几日,尚宇反复谋划,苦思了几天后,终于想出一个“万全之策”。那就是,先与郑力刚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将1.5亿元转入尚宇指定的公司。而后,以郑力刚公司面临倒闭破产,难以支付1.5亿元股权回购款为由,迫使北京公司压低价格接受尚宇指定公司购买股权,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一切准备就绪,就待与郑力刚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相关事宜,收回1.5亿元投资款。

2013年10月18日,尚宇代表海口渔业中心与郑力刚的思远公司正式签订股权回购协议。12月13日 ,郑力刚通知公司财务将1.5亿元转入尚宇指定的城建中投[海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巨款转到了公司,如何才能据为己有?尚宇反复思忖,既然北京公司委派刘越全权负责公司股权回购事宜,他肯定会了解思远公司的相关情况,以便向公司匯报,所以,他一旦知道了真实情况,事情就难办了。必须有他的配合才行,否则此事难成。尚宇觉得,自己吃肉至少也得给刘越喝点汤。

编造谎言骗取股权差价

“欲要取之,必先予之。”这是引人上钩者的惯技。2013年12月下旬的一天,尚宇找到刘越说,我可能从郑力刚那里弄些钱来,你是否愿意和我合作,到时多余的部分我们两人分。要想得到钱,我们两人必须口径一致,对总经理张易就说思远公司负债太多,支付不了1.5亿元的股权回购款,应找第三方接手该项目。同时,你不要去调查思远公司的资金来源。如此一来,就可以迫使总经理张易压价回收投资资金。

尚宇的一番话,刘越听得明明白白,他心里自然清楚是怎么回事。实际上,这是尚宇与自己联手合谋隐瞒事实真相,欺骗总经理张易。

但有了钱的诱惑,刘越将其中的风险抛到了脑后。他对尚宇的说辞,只是默认不语。尚宇当然也看出了刘越的心思,这层面纱既已撕破,紧接着便是赤裸裸的教唆了,尚宇于是讲了一些“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类的话。

几天后,尚宇来到北京公司郑重地向总经理张易汇报了三点情况:一是郑力刚及其关联企业负债18余亿,已经资不抵债;二是郑力刚及其关联企业一直借新债还旧债,债务有出现失控的可能;三是郑力刚的公司可能出现崩盘,到时北京公司1.5亿元的投资款将一分钱都收不回。

后来,尚宇在北京公司一次开会时说:郑力刚及其名下公司在银行贷款20亿元,没有钱还,马上破产,而且思远公司被税务机关稽查,可能要牵连北京公司。为了避免北京公司更大的经济损失,时下,解决的方案只有一个,就是5000万元将海口渔业中心出资的份额转让给海南谷盛实业公司。这样北京公司便可回收5000万元资金。否则,将血本无归。

听了尚宇的汇报,总经理张易心急如焚,万没料到投资的这个项目,不但没赚到钱,还要折损一亿元,实在于心不忍。情急之下,他急召刘越到公司说明情况。endprint

刘越急匆匆来到公司按事先尚宇的嘱咐对总经理张易说:“听说思远公司要出事了,开始听说总经理郑力刚要被抓了,后来又听说郑力刚已经被抓了,目前在外负债20多亿元,这样下去,到时公司损失更大。”他还说,他亲自到思远公司考察,发现郑力刚的养殖基地已经关门,面临破产。

总之,刘越的说辞与尚宇如出一辙。听了刘越的汇报,总经理张易更加坚信此事的真实性。他担心收不回投资款,无奈之下,便同意了尚宇的方案。遂即以5000万元将海口渔业中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了尚宇指定的海南谷盛公司,并签订了转让协议。如此,北京公司损失整整一亿元人民币。

案发后相关机关查明,所谓海南谷盛公司实际就是尚宇旗下的公司。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按照尚宇事先谋划的步骤看似顺利地进行着。转让协议签订后的2014年5月底,尚宇指令海南谷盛公司财务将5000万元转入北京公司账户。

而在尚宇看来,整整一亿元资金已是安全到手。欣喜之余,他没有忘记那位忠实的合作伙伴刘越。他要兑现自己的承诺,为防日后生事端,他要将事情办得密不透风,万无一失。

2014年6月上旬的一天,刘越来到海口找尚宇谈及有关事宜。二人吃饭时,尚宇直言不讳地说,有了你的真诚合作,此事办得很顺利,打算给你1200万元,你看如何?至于我的资金来源,你也不必过问。此言一出,只见刘越一脸不悦地说,当时你的承诺是余出的钱两人平分,难道只余出2400万元?后来,尚宇一直把钱加到2000万元。刘越觉得反正总经理张易也没有安排他调查尚宇的资金情况,便同意了。至于尚宇从郑力刚公司拿回了多少钱,刘越当时是不知底细的。

二人边吃边聊,几次推杯换盏后,尚宇说,既然我们是合作伙伴,我考虑给你的2000万元,必须让你拿得心安理得,花得平安无事。回京后,你注册两家公司,我将款转入注册的公司,这样才会万无一失。

一封邮件引起被害人怀疑

“钱在周转中升值,人在冒险中发财。”刘越认定了这个真理。几天后,刘越回到北京注册成立了北京汇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2014年5月8日,尚宇从其北京拓客网讯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账户给北京汇智伟业物业管理公司等两家公司分别汇入了1000万元。

难怪古人说,结交须胜己,似己不如无。看看人家尚宇,只是精心谋算,让自己从中配合了一回,自己便得到2000万元巨款,如果没有他的指点迷津,自己辛苦折腾多少年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啊?刘越不禁感慨万千。兴奋之余,刘越粗略估算后,决定拿出781万元以其女儿刘某的名义购买海南富力盈溪谷的一套别墅,余款用于个人花销。

在刘越看来,自己的所作所为,一切似乎天衣无缝,一切似乎风平浪静。然而,古语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正当刘越、尚宇二人谎报实情,骗取北京公司一亿元巨款,大肆挥霍,而春风得意之际,他们的恶行最终还是败露了。

原来,自从北京公司总经理张易无奈接受了尚宇提出的将股权以5000万元转让给海南谷盛公司的方案, 公司损失一亿元之后,他一直对尚宇和刘越对他说的那些话心存一些疑虑。张易细细分析两人所说的这些话,感觉就像是一个腔调,好像事先编好似的。对于此事,张易一直心有疑问。

而正在此时,张易收到一封邮件,内容是:郑力刚已经将海口渔业中心的投资款1.5亿元退还给了海口渔业中心。再往下看,邮件是尚宇任总经理的海南中投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某某发来的。

事已至此,真相大白。原来是尚宇、刘越合谋隐瞒已与郑力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事实。张易明白了,这两个人用谎言欺骗的手段,设下陷阱,让自己上当,最终将公司一亿元巨款骗走了。

让张易更为气愤的是,作为公司总裁助理的刘越,吃里爬外,背叛单位,与外人合伙欺骗公司,其中必有经济问题。

翌日一早,张易召集公司班子成员开会,通报了详情。2014年11月17日,张易从北京乘机飞到海南,急匆匆地來到海口市警方,控告尚宇和刘越合谋,利用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诈骗北京公司一亿元的事实,并细述了诈骗的全过程。

接待张易的两名警察听后颇感震惊。根据张易的控告,办案人员综述认为:被害人张易的陈述证明,北京公司投资海口渔业中心之后又委托尚宇收回投资,在回购股权过程中,尚宇及刘越均多次说思远公司资不抵债,因此北京公司误以为郑力刚的思远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问题,为了减少投资损失,遂以5000万元的低价将股权转让给尚宇控制的海南谷盛公司。后来,北京公司发现在北京公司与海南谷盛公司签订协议之前,郑力刚的思远公司就已经以1.5亿元的价格与尚宇签订了股权回购合同。

案情重大,刻不容缓!办案人员立即向海口市警方主管领导报告了案情。警方连夜分析了案情,并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迅速调集办案人员组成办案组,根据案情采取了必要的法律措施。

刘越得知总经理张易到了海南的消息后,心急如焚,整日坐立不安。他思前想后,怕一旦东窗事发会牵连家人,会遭受牢狱之灾。其实,自从他收了尚宇转来的2000万元不义之财后,他确实欣喜了一阵子,随后又听到张易到了海口,他觉得事情恐怕是迟早会败露。他便开始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谎言终被戳穿

海口市警方接到报案后,于2014年12月18日对尚宇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不久,海口市警方办案人员传唤刘越到案接受调查。2015年3月10日,已经有思想准备的刘越主动到海口市警方投案,并交代了犯罪全过程。同年4月17日,刘越被批准逮捕。办案人员在讯问其受贿动机时,他承认是因一时贪念被尚宇拉下了水,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刘越对自己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的整个过程。根据刘越的交代,警方办案人员兵分两路,迅速出击。一路迅速查封了刘越以其女儿之名购买的那套别墅楼,并赶赴北京核查刘越注册的两家公司的账目往来情况,以防出现赃款转移问题。另一路则是迅速传唤证人及尚宇核实固定相关证据。

证人思远公司老总郑力刚证实说,2011年6月,海口渔业中心的负责人尚宇找他商谈收购股权的事宜。2011年12月18日,他们在海口签订协议,约定渔业中心以1.5亿元购买思远公司40%的股权。当时海口渔业中心收购思远公司的股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成思远公司上市,由于思远公司短期不能上市,且做深海养殖,风险很大,2013年9月,尚宇提出不想继续投资思远公司,要撤回投资款,郑力刚同意以1.5亿元回购公司40%的股权。2013年10月18日,思远公司和尚宇代表的渔业中心签订股权回购协议,12月13日,思远公司支付给海口渔业中心指定的账户(城建中投[海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亿元。

根据郑力刚所作证言,办案人员得出结论:郑力刚经营的思远公司曾以1.5亿元出让40%的股权给渔业中心,后来又以1.5亿元向渔业中心回收该股权。而思远公司经营期间,并未发生经营危机情况。

此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很快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刘越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20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越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受贿款项已部分被追回,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庭审法官认为于法有据,依法予以采信。

庭审结束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查封在案的海口富力盈溪谷E1区住宅E59栋1—2层别墅,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由扣押机关执行。(文中人物姓名皆为化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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