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过期”,也能随时分财产?
2017-11-22北方
知音·上半月 2017年11期
北方
二十余载匆匆过,方知拥有继承权。然而亲戚之间积怨已深,事关利益,谁也不肯相让。打了官司却无法胜诉,究竟是错过了时间,还是提错了要求?
案例
焦媛十岁时,父亲焦伟就因意外去世,“不安分”的一生早早画上了句号。“不安分”是焦媛的亲戚们常说的。这个出生在辽宁西部农村的男子不甘心在乡下生活,于是离开家到城市打拼,并且娶妻生女。虽然他的举动让同村不少年轻人羡慕,家人却不赞同。
焦伟是家里的长子,父亲早逝,母亲患病常年卧床,弟弟妹妹认为他自私,把赡养老人的重担丢给他们,对哥哥一直颇有微词。即使焦伟生前每个月都寄钱回家,他们依然觉得出钱不出力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由于承受不了丧子的打击,焦伟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在他去世的第二年也撒手人寰。而父亲和奶奶的相继离世,等于截断了焦媛与老家之间的关系。叔叔和姑姑怨恨她父亲,对她这个侄女也没什么感情。她上高中时,由于妈妈单位的效益不好,家里生活比较困难,妈妈带着她找叔叔和姑姑借钱,受了不少冷眼,吃了好几次闭门羹。
被亲人拒之门外的经历,在焦媛心里留下了阴影。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主动跟叔叔和姑姑联系,焦家人也从不过问焦媛母女的情况。
但焦媛一个同事的婆家与她奶奶家邻村,2017年春节同事跟丈夫走亲戚,带回了老家拆迁的消息。闲聊中焦媛讲起往事,同事询问奶奶的遗产如何继承,她才意识到这是个被自己忽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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