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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义释疑

2017-11-16刘云峰

作文周刊(教师版) 2017年39期
关键词:位次廉颇蔺相如

刘云峰

在学习高中语文人教版必修四《廉頗蔺相如列传》一文时,老师们对基础训练中一道题的答案有了疑义。题目是这样的:

选出下列黑体词意义相同的一项( )

A.以勇气闻于诸侯 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

B.左右欲引相如去 引赵使者蔺相如

C.而君幸于赵王 大王亦幸赦臣

D.不欲与廉颇争列 今君与廉颇同列

题中A、B、C项中黑体的词义都不相同是确定无疑的,对D项中“列”的词义,出题者认为相同,都是“位次”之意,故正确答案是D项,但老师们大都持不同意见。笔者也认为这两处的“列”都解释为“位次”欠妥,原因如下:

首先,从人教版的教学参考书对这两句话的翻译可以看出两处的“列”字意义不同。教参对以上两句的译文分别是:“不愿意同廉颇争位次(的高低)”“现在您同廉颇一同在朝做官”。可见对此字的翻译是有所注意的,如若两个“列”字意义相同,译者不会特意将它们区别翻译。

其次,原文中的众多信息也表明“列”字在这两句中的意义是不同的。第一,渑池之会后,“既罢,归国,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教科书上的注释注明:“【右】上。秦汉以前,以右为尊。”由此可见相如的位次比廉颇高,因此相如廉颇并不在“同位次”。如果把“今君与廉颇同列”中的“列”也解释为“位次”的话,则与原文“位在廉颇之右”及其注释矛盾。第二,文章第三部分“将相和”中,廉颇说过一句话:“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由此可见,蔺相如当时的位次确实是在廉颇之上的,因此他们并不“同位次”。第三,从文中“将相和”这一故事情节的发展来看,廉颇与蔺相如不和的主要原因就是蔺相如的地位高于廉颇。廉颇在渑池之会前为什么不与蔺相如“争列”呢?那是因为蔺相如的位次不如他的高,而当蔺相如的位次一高出廉颇,廉颇就忌妒起来,并且说出“吾羞,不忍为之下”。的话由此可见,正是因为他们位次不同,并且蔺相如高出了廉颇的位次,才导致将相不和,所以“同列”不能作“同位次”讲。

再者,从“争列”和“同列”这两个词来看,如果“列”字义同,则分别是“争位次”和“同位次”之意。而从“争”和“同”两个字来分析就会发现,既然是“争”,那就会有高低上下之别,又怎么会“同位次”呢?所以将两个“列”字都解释为“位次”就会自相矛盾,而分别解释为“争位次”和“同在朝做官”就不会产生误解,也就符合文义了。

最后,要补充的是,课文节选部分的开篇简述了廉颇蔺相如二人的出身并介绍了他们的地位,这既是对人物出身情况的必要交代,更是为后文廉颇自恃功高,鄙视蔺相如的出身埋下了伏笔。文章的开端点明廉蔺地位悬殊;“完璧归赵”后,蔺相如步入仕途,但与廉颇相去较远,廉颇自然不会放在心上;但“渑池会”后,赵王“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坐不住了,双方的矛盾也就被激化了。如果将“同列”作“同位次”讲,那么,不仅“将相不和”的缘由无从说起,文章开端的伏笔也就无从体现了。所以,从文章的全局看,“同列”作“同位次”讲是不妥的。

总之,“争列”和“同列”中的“列”字都作“位次”解释是不合文义的,也不符合文章情节。

当然,这也只是笔者个人的片面看法,如有不妥,望大家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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