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粉红色调(外一篇)
2017-11-14任芙康
边疆文学(文艺评论) 2017年7期
任芙康
争鸣广场
诗歌的粉红色调(外一篇)
任芙康
·主持人语·
本期发几篇短文。文短而意长,追求文字的凝练,文风的隽永,应该是批评写作题中之义。简单说批评文字的长短孰优孰劣,没有意义。还是看发在这里的几篇文章。比如:某作者说:“不会写情诗的人,终究是会和诗分手的。情是诗的源泉,诗情寡淡,温吞躲闪,写出的句子,必然如同缺水的干枝。”这就是经验之谈。都知道“修辞立其诚”,但是,如何立?这是答案之一。(冉隆中)
我昨天从天津来,明天回天津去,跟寒冷的北方,虽只有三两日分手,但来到青绿的深圳,置身于比天气更宜人的诗歌聚谈,令人喜悦。毕竟,短暂的暖和,也是幸福。写诗,被一些人认为是私人化、个体化的创作。似乎只有关在门窗紧闭的书斋里,才能写出让五百年之后的子孙顶礼膜拜的史诗。其实,可能大谬。诗歌诗歌,表明诗离不开歌;歌舞歌舞,表明歌离不开舞。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鲍勃·迪伦,一位民谣歌手,行吟诗人,却创造出崭新的文学表达。而下午的诗歌朗诵,听说除了配音,还有伴舞,将会同样告诉我们,诗歌写作,只有摒弃盲目高雅的幻觉,承受地气润泽,经受生活滋养,领受时代恩惠,接受民众鉴赏,方有望真实的兴旺。
1964年,我14岁,捧着梁上泉的《山泉集》,仿效涂鸦。第二年春天,发表第一首诗歌。稿费两元,买了100根棒棒糖,全班48位学生,加上班主任和语文老师,人手一根。尝过棒棒糖的甜头,同学中多了好几位诗友。到了二十来岁,有一天,照镜子,突然发现自己,相貌呆板,跟诗人的模样,完全不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