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软件正常运营下用户隐私权的保护
2017-11-13宋美
商情 2017年40期
宋美
【摘要】小米和360互诉不正当竞争一案暴露出网络时代下软件用户的隐私权危机。通过分析小米和360对用户软件操作的监控和扫描行为,比照隐私权的涵义,得出小米搜集用户的操作、下载信息和强制弹窗行为,应被视为侵入用户私人空间、干涉用户私人事务的侵权行为,而360软件的超出功能范围的越界扫描则也应视为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最后,辩证地从“侵权法究竟保护谁的权利”的角度分析隐私权保护的界限,得出隐私权的保护应在软件运营权和用户隐私权之间做出平衡。
【关键词】软件运营 软件用户 隐私权 侵权
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应用为王”的时代,应用软件成为除硬件设备以外互联网用户获取资讯、娱乐以及服务的核心平台。然而日益强大的软件功能同时也给用户带来隐私权的隐患——应用软件在运营时往往会搜集用户使用信息并通过网络反馈。
在小米和360互诉不正当竞争一案中,360对小米提出控诉“当用户使用装有MIUI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从360手机助手中下载安装手机应用软件时,MIUI操作系统均会弹窗阻止该进程,并提示‘该安装包存在风险,可能会有乱弹广告、盗窃隐私等恶意行为。”由此可知,小米在对用户强制弹窗之前,该操作系统对用户的手机操作信息进行了搜集、记录,甚至不排除“监视”的可能,而360软件亦暴露出有盗窃用户隐私的恶意行为。用户在使用手机软件的过程中,难免会在软件上留下个人数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