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民隐私保护要求的政府网络监管法律规制
2017-11-13唐玉婷
现代交际 2017年22期
唐玉婷
摘要: 互联网给人们生活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给人们的各项权利带来了巨大威胁。基于公民隐私保护的要求,政府需要加大网络监管,并为其提供对应的法律法规作为补充。本文以公民隐私保护要求为分析对象,从政府如何为其提供网络监管机制及法律法规层面入手,探讨如何在互联网平台中保护公民隐私。
关键词: 公民隐私保护 政府网络监管 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22-0064-01
随着互联网平台在国人生产、生活、学习中应用比重的不断加大,人们在互联网中所发布和传播的各类信息中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个人隐私的泄露会为国人带来各类权益威胁。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则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了网络监管的重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在享受政府给予庇护的同时,其隐私权也常常受到政府监管行为的侵扰。
一、互联网平台应用中公民隐私内涵及要求
人类隐私观念伴随政府角色的转变以及信息社会对人类隐私观念产生的冲击而不断变化。最为明显的是从狩猎时代发展到目前为止,人类的隐私观念经过了消极意义到积极意义的转化。传统隐私权被视为独处的权利、避免试探的权利,其仅用于防止私人领域受到外界侵扰,因此属于被动消极的权利。伴随政府权力的迅速膨胀,在信息社会各类高新科技的影响下,政府对人类传统隐私权提出了新的挑战。此种情况下,传统的隐私界定方式已经不足以满足个人隐私,从当前互联网平台中公民隐私保护需求层面入手,公民的隐私逐渐扩展成个人事务、个人空间和个人信息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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