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四川乡土民居的形态体系初探
2017-11-13李婕
艺术评论 2017年8期
关键词:建筑
李 婕
明清四川乡土民居的形态体系初探
李 婕
古代中国的乡土建筑中的民居宅院与家族人口的增加、财富的增长和区域社会的文化发展有密切关系。他们在体现物质技术的同时,也凝结了人们的审美体验和精神祈望,在其形态特征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从民居建筑的形态体系的层面,对明清四川乡土民居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外部形态体现;二是建筑内部及其装饰;三是蕴涵的文化意义。通过对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我们能够进一步了解明清四川地区乡土民居建筑的一般形态体系。
一、建筑外部形态体现
明清时期的四川疆域辽阔,地理条件各不相同。受此影响,明清四川的乡土民居选址多依山傍水,因地制宜,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但又形态各异,风格不一。建筑单体多为传统穿斗式的木、土、石混合结构。其中,大部分建筑的地下如地基、墙基多使用石结构,地上立面框架为木结构,建筑外墙和建筑内部的隔断墙则使用木结构或者竹泥混合结构,屋顶使用灰瓦进行覆盖。明清时期的四川乡土民居延续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结构特点,受外来影响不大,但具有地理和文化的区域性和民族性。
通过田野调查,发现明清时期四川乡土民居的基础地基结构大致可分五类:
横三式。呈“—”形,为在同一线形台基上横排状排列的三间房屋;以中间堂屋为中心,左右各一间。横三式虽有房间三间,但中间堂屋并不住人。横三式结构有衍生式一种,即从建筑外观看是横三式,但每一房间以主梁为界另起隔断一分为二,称作明三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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