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厂人员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
2017-11-08王芬娥
现代企业 2017年10期
王芬娥
企业离厂人员主要是指企业因破产、关闭、合并、转产等原因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还有部分是开除、辞职等原因离开企业的人员。离厂人员基本上属于失业人员,做好这部分人员的档案保管及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保管档案、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办理退休等各项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切实保证。
通过笔者多年来管理原西安钢铁厂的破产档案,发现离厂人员的档案管理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离厂人员没有向社会办理移交个人档案,致使档案长期放置在原企业,影响办理个人养老金和退休等事宜。按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很快将经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然后密封档案及有关材料送达有管辖权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目前西钢公司还保管了原西安钢铁厂破产后好多离厂人员的档案,除大部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将自己的档案转交到相关的人才中心保管外,一部分离职离厂人员因联系不上,其本人也不与企业联系,致使档案长期存放在新公司档案室。由于有的可能在外自谋职业,没有时间与企业联系,长期不办理档案移交,耽误了领取失业金甚至造成档案无法移交到就业中心。有的员工是在工作期间被开除离厂的,认为开除人员要档案没有用,却不知国家利民政策对这些人早有了新的办法,只要在企业上班超过三年的自己缴够15年的养老保险金都可以享受退休发放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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