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境司法改革 实现绿色发展
2017-11-08彭中遥
人民论坛 2017年30期
彭中遥
【摘要】环境司法领域的推动力是来自经济系统以外的强制性力量,会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给予约束和制衡,使经济发展更“绿色”。应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如成立专门的环境法院,建立健全环境法律体系,鼓励公众对环境事件处理进行监督等,以实现绿色发展。
【关键词】绿色发展 环境司法 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诸如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及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绿色发展理念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将指引我们更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绿色发展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发展方式。从内涵上看,绿色发展是不同于传统发展方式的一种新模式,是从环境和资源两个方面入手的一种发展模式,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主要任务从而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把保护环境资源作为主要任务;其次,要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结合的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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