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防控的法治化路径探析
2017-11-08李存国张平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10期
关键词:防控
李存国++张平
摘 要:防控监管场所被监管对象死亡问题,一直是关系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针对监管对象病情发现难、监管难、防范难、处置难的“四难”困境,笔者通过多年的检察工作经验,以监管法治化为目标,从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更新措施、司法监督等方面提出建议,努力提升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防控的实效。
关键词:监管场所 防控 法治化路径
一、被监管人死亡防控的困境分析
从当前司法实践看,随着社会发展,被监管人死亡的防范和处置又呈现出新的社会特征。因此,倘若完全依赖传统监管方法将难以有效防控被监管人的死亡。同时,由于有少数被监管人死亡事件处置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太理想,势必加剧引发社会矛盾和司法信任危机的不稳定因素。经综合考察,目前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死亡面临以下困境:
(一)病情早期观察不足导致被监管人员病情发现难
被监管人正常死亡中患病死亡占较大比例。现有监管场所的医疗设施设备有限,专业医护人员配置欠缺。同时,由于监管干警欠缺较为系统的专业医疗知识,对被监管人病情乃至死亡有误判风险。因此,对患病的被监管人可能存在治疗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引发死亡的风险。在非正常死亡的事后调查中发现,监管场所内自杀死亡的被监管人部分患有抑郁疾病,有部分实施暴力杀人行为的被监管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疑似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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