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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煤液化残渣的PAHs排放特征

2017-11-07李雪冰黄泽春闫大海于泓锦

中国环境科学 2017年10期

李雪冰,李 丽,黄泽春,闫大海,于泓锦,王 宁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煤液化残渣的PAHs排放特征

李雪冰,李 丽*,黄泽春,闫大海,于泓锦,王 宁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12)

采用现场工程试验方法对德士古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煤液化残渣(CLR)过程中多环芳烃(PAHs)的排放特征及环境风险进行了系统研究,通过对空白工况(不混磨CLR制浆)和协同处置工况(混磨15%CLR制浆)下,气化炉内温度、压力与合成气组分变化及所有排放节点固态液态气态排放物中16种PAHs含量及毒性当量浓度分析,评估CLR协同处置过程中PAHs的环境风险及该技术的可行性.结果表明:德士古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15%液化残渣过程对气化炉自身产气量及压力无显著影响,炉内温度升高5~11℃,对H2和CO的产生具有促进作用;协同处置过程造成部分气态排放产物和液态排放物中PAHs含量增加,但增幅很小,且毒性当量浓度也远低于标准限值,新增环境风险很小;协同处置过程使固态排放产物中PAHs含量显著增加,但总毒性当量浓度依然较低,固态产物中PAHs的排放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煤液化残渣;多环芳烃;排放特征

多环芳烃(PAHs)主要来源于煤、石油等燃料的不完全燃烧过程[1-2],具有极强的三致毒性,各国均将其作为优先控制污染物[3-4].

煤液化残渣(CLR)是煤液化生产工艺中液化反应物经过急冷、热高压和中压分离、常压和减压分馏提取低沸点油份后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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