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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才女的诗歌,其实是别人代笔的

2017-11-01

南都周刊 2017年19期
关键词:浙东卜算子朱熹

《卜算子》: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许多人都相信,这一首《卜算子》是南宋名妓严蕊所作;也有许多人听说过,严蕊之所以写了这么一首小词,是因为当时她受到朱熹的迫害,身陷囹圄。这里面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

故事得从朱熹与唐仲友相讼说起。淳熙年间,唐仲友任台州知州,其间浙东发生了水旱灾害,受灾之民“卖田拆屋,斫伐桑柘,鬻妻子,贷耕牛”。朝廷任命朱熹为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巡按浙东主持荒政。

朱熹在巡视台州时,当地士民纷纷投状检控知州唐仲友不法之事。朱熹便连上六疏弹劾唐仲友,列举出来的罪状包括贪污官钱、偷盗公物、收受贿赂、伪造会子、嫖宿官妓等等。其中嫖宿官妓一条,牵涉到严蕊。

严蕊,天台官妓,字幼芳,“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色艺冠一时”。唐仲友看严蕊色艺俱佳、才貌双全,十分宠爱,为其脱了妓籍,安置在婺州别宅,当成“小三”包养起来。

宋朝有官妓制度,士大夫在公务接待时候,可以传唤歌妓歌舞佐酒。但请注意,按宋朝法律,官员不准在公务接待之外“预妓乐宴会”,否则处以“杖八十”的刑罚;官员也不准跟官妓发生不正当关系。唐仲友的风流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宋朝的官员守则,所以朱熹上书弹劾唐仲友,也将其与官妓“媟狎”之事列为罪状之一。

在朱熹对唐仲友提起弹劾后,唐仲友也上书自辩。当时的宰相王淮,是唐仲友的同乡兼姻亲,他将朱熹的前三道弹劾状都压下来,没有提交皇帝。吏部尚书郑丙、侍御史张大经此时又站出来举荐唐仲友(大概是为了迎合宰相王淮之意),所以唐仲友虽然受了弹劾,却一点事儿也没有,反而升迁为江西提刑。

朱熹见三道弹劾状都如石沉大海,又再上三道措词更严厉的弹劾状。王淮不敢再瞒下去,只好将朱熹的弹劾状与唐仲友的自辩状呈交宋孝宗。孝宗询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王淮轻描淡写说:“此秀才争闭气耳。”孝宗令宰属讨论朱熹、唐仲友争讼一事,有臣僚建议:将朱熹调离浙东,“速往旱伤州郡相视”;由浙西提刑委任“清强之官”前往台州“究实”(但最后并未“究实”,而是不了了之)。王淮为显示公正,夺了唐仲友的江西提刑之职,改任朱熹为江西提刑。

但任命书送到浙东,朱熹坚决不接受任命书,还提出辞职,乞请奉祠归家。获批准。按野史笔记的记述,接替朱熹巡按浙东的官员,是岳飞之子岳霖。

此时,受唐仲友案牵连的严蕊还被关押在绍兴府,接受调查。自系狱以来,严蕊虽受刑讯逼供,却硬是咬紧牙关没有供出唐仲友。岳霖到任后,很是可怜严蕊,有心放她一马,便命她“作词自陈”。严蕊“略不构思,口占《卜算子》”一首,即前引的那首小词。

岳霖怜其才情,“即日判令从良”。未久,一位宗室近属将严蕊“纳为小妇以终身焉”。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

这个动人的故事,记载在野史笔记《齐东野语》中。明末凌濛初编撰《拍案惊奇》,又根据《齐东野语》记载改编成小说《硬勘案大儒争闲气》,将严蕊塑造成一名受到道学家迫害的奇女子。可惜,经近世学者严肃考证,基本上已可以认定《齐东野语》所录并非史实。检索史料,接替朱熹出任浙东提刑的官员,叫做张诏,并不是岳霖。那首《卜算子》也非严蕊所写,而是出自唐仲友亲戚高宣教之手,创作时间是在唐仲友替严蕊脱去妓籍之时,并不是在严蕊系狱之后。

历史上的严蕊也不是一个清白而硬气的女子。她受宠于唐仲友,却恃宠骄纵,当起官场掮客,收受贿赂,干预公事。有一个叫做徐新的吏员被唐仲友分配到临海县卖官酒,徐新为了逃避这一差使,便向严蕊行贿,托她向唐仲友说情。还有一个叫杨准的人,因为偷娶官妓事发,为免受罚,也给严蕊等官妓送了一百贯钱,请她代为关说。这些犯罪情节,都有严蕊本人的供状与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为证。说严蕊受朱熹的迫害,于史无据,只是坊间文人的以訛传讹而已。

我们点破历史的真相,是不是有点“大煞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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