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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低价中标”招标采购的利与弊

2017-10-30苏林丽朱家位

经济师 2017年9期
关键词:招标采购

苏林丽+朱家位

摘 要:随着我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招标采购系列政策相继颁布实施,“低价中标”的招标采购方法广泛用于基本建设、物资购置和购买服务等方面招标采购,但其利弊并存,人们对其认识及看法观点不一,文章结合实例谈一谈其利弊,并探讨规范、完善的相应建议与对策。

關键词:招标采购 低价中标 利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9-175-02

一、引言

近日,一名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员工的网友发布《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的帖文引起广泛关注。帖文称,西安地铁三号线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条线路所用电缆均是由一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作坊生产。帖文还对奥凯电缆公司参与西安地铁项目的中标过程、及其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从3月20日官方公布的检测结果看,地铁三号线使用的由该公司生产的低压电缆5个抽检样品不合格。

3月21日,奥凯公司法人代表王某面对镜头,对奥凯公司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供应不合格电缆的行为供认不讳。王某称,在(西安)地铁三号线招标过程中,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润,降低成本,造成了产品不合格。总造价4千多万,不合格的产品大约3千万。

受奥凯事件影响,西安地铁系统和质监系统遭到大规模检查。截至4月6日,已有14人因涉嫌违纪接受了调查,其中有6人来自质监系统。据西安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4月13日消息,近日,(西安)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西安市质监局稽查总队总队长黎某,副总队长何某、辛某,稽查二科科长崔某,稽查八科科长毛某,稽查八科主任科员欧某等6人有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已对上述6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资料来源:今日头条—网络新闻)

灾难的发生和相关人员的查处是“低价中标”惹的祸,从本件事情来看,以过低的价格参与竞标并中标,任何企业不会做不赢利或贴本的生意,怎能保证他们不偷工减料而获得自身利益,这是常识也是显而易见的东西。现实中大量事实反复证明:低价中标的建设工程,事后都会想尽办法弥补过低报价带来的损失,有的追加投资;有没完全履行当初的竞标合同;有偷工减料的等等。西安地铁教训的发生是“低价中标”引起的,这迫使我们不得不对“低价中标”的利与弊进行新的认识与思考。

二、“低价中标”的利与弊

在我国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招投采购实施条例》等,最为主要的一部法律应该就是《招标投标法》,特别在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是指导和参考的准绳。其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几乎涵盖所有的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工程管理等方方面面,如何组织贯彻实施好本法规,将影响和左右社会的安全以及安稳。

在实际的操作应用中方法多种,“低价中标”只是其中一种,一般称为“最低价中标法”,就是对一个招标而言,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与竞争,谁的报价最低谁中标。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先进的评标方法,在国际建筑行业市场已广泛推行,在单一设备采购、服务购买方面也多采用这种招标方法。

(一)“低价中标”的有利方面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方法多样,相比综合评标、商务谈判等方法,具有以下优势:

1.对于招标管理部门来说简单易操作。对项目招投标管理部门而言,在遵循国家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的前提下,具体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方法和程序越简化,工作越好开展,工作效率也就越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项目的招标说明书、标书的制定,入围单位的审核等环节,任何招标方式或方法均一样;但在评标环节,评标方法的不同,评标组织方和评标专家的工作时间就大不一样,低价中标法以竞价最低为竞标的重要依据,只有对比竞标企业的竞价即可确定中标单位,与其他方法相比,只需确定竞价这个环节便可完成,评标环节相对减少,简单易操作。

2.对于中标单位来说能够完成项目还能盈利。在这方面有许多典型而成功的案例,影响较大有云南省罗平县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的建设。在云南省罗平县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国际招标中,日本大成建设公司能够以低于标底43%的报价中标,并且完成项目后还有赢利,令许多人感到不可思议。这成功的案例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遵循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企业间的竞争主要在两方面:一是价格的竞争,价格的竞争是十分充分、透明、严峻的,买卖双方均应遵循市场规律,由价格来决定买卖合同;二是企业实力的竞争,企业自身的实力决定你在市场有没有生存的空间,实力是依赖于自身的技术与管理的,这也是当时中国企业未能中标的根本原因。同时,该案例也提醒管理部门,我们的定价必须由行政型定价向市场形成型价格方向转变,使价格随行就市,通过价格竞争使建设方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促使施工企业的全面进步。政府只是利用经济办法进行宏观调控,将国内市场的劳动生产水平、供求关系、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等作为价格形成的综合参数进行调控。

3.“低价中标”实施的时机已经成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渐趋消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建设工程的定价也逐步从预算定额决定形式向“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市场成型价格方向转变,竞争在建筑工程承发包交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越来越激烈与残酷,这就为“低价中标”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施“最低价中标”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低价中标法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先进的评标方法,应当在国内建筑业市场广泛推行。

4.“低价中标”是企业占领市场的有利手段。腾讯云用1分钱的报价中标预算495万的厦门政务云,中国移动0元中标上海电子政务云项目、中国电信1分钱中标893万元项目快马加入政务云战团,拉开了2017年政务云市场竞争的序幕。政务云低价中标事件频频发生,背后反映出我国政务云服务市场已经进入爆发期,政府服务向云计算平台的迁移速度不断加快。云计算已成为我国提升政务管理水平、挖掘经济潜力的重要保障。政务云市场潜力巨大,成为互联网科技企业新的竞技场。endprint

这些企业以零报价的方式中标政务云项目,其目的就是占领政务云的市场,是一种典型的“低价中标”行为,占领市场的同时,也为企业作了不用花费的广告宣传。

(二)“低价中标”的弊端

从理论上来看,“低价者得”的原则是为了防止过度浪费国家资源,但如果只重视“低价者得”,就难保不存在偷工减料,给安全埋下祸根,正如西安地铁事件一样,已充分暴露出“低价中标”的弊端。

1.对于招标管理方来说存在疏政、懒政现象。对于采用“低价中标”来实施招标,理论及实践届一些专家及社会人士认为,最低价实际上是疏政、懒政,政府职能部门存在推脱责任的表现,有变相推脱建立健全科学评标体系的责任。

2.不符合价值规律。马克思在价值规律中阐述到:价格由价值决定;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最终回归到价值上。从某种意义而言,最终动态均衡的点仍然是中间价。从博弈的角度来看,仍然是中间价中标更为合理,也更为符合企业的生存法则。同时,低价中标使得价值的轴心下移,从而也就动摇了等价交换的基础。就像建筑节能产品,你期待你买到的产品具有建筑节能的效果,但是由于低价,由于不等价的交换,你极有可能买到的是次品,是不合格的产品,不但不节能,还耗能。

3.不符合竞争合理性和提升效率。招投标的本质意义也在于能够通过竞争,促进效率的提升,从而让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企业有利可图,驱动这些企业不断地使自己低于社会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从而获得高于社会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最终,让这部分企业能够不断地生存下去。而低价中标,无形中拟定的基准线相当于远远低于行业的平均生存线,不利于真正的竞争和效率提升。使得企业失去了竞争的动力,优化效率的动力。

4.存在极大质量隐患和危害。要知道,企业参与竞标的根本目的是盈利,这也是企业生存的底线,而不是开展慈善事业。天下没有傻企业,如果价格太低,不但可能没有利润,甚至还需要倒贴钱,企业决不会白干的,低价中标后企业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堤内损失堤外补”。进一步来说,开始的所谓“低价”到最后,往往逼政府骑虎难下,不得不追加投资等方式来完成項目的建设。更严重的情况是,在利润没有达到预期的情况下,采用偷工减料、高价索赔等手段或方式,有的甚至以停工、延期竣工等手段威胁招标人增加费用,从而获得额外盈利。这些做法对合同履行中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工期进度均会带来巨大隐患,同时也容易造成拖欠工人工资、拖欠合同价款等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还容易形成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局面,造就不健康的“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氛围,影响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完善“低价中标”的建议与对策

“低价中标”的利弊鲜明,特别在“存在极大质量隐患和危害”方面,让人们对这种招投标负面的东西印象更加深刻,取消该种招标方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就中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现状来看,还相对缺乏规范的评估机制和行业公信机制,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的条件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其负面影响令人担忧。

同时,我们也要知道怎样保证“非低价中标”的能保证质量呢?任何企业好不容易中标一个项目,能挣钱、且挣钱多为何不好?若取消低价中标,可能除了提供更大腐败空间,可能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鉴于上述因素,招投标工作的规范与完善,应以西安地铁事件为临界点,踏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在现行实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增加违法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让那些违反合同的企业彻底退出招投标的市场,只要违规便重罚重处,罚其破产也不过分,以此来促使企业及全社会诚信处世。

(二)改进完善招投标法

取消产品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建议采用“经评审的平均投标价法”,其中技术、服务和品牌的评分占比不低于50%。

(三)加强监督

在健全的法律法规或方法,若不坚决执行,那只是文件中的文字。所以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与检查,才能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

低价竞标、恶性竞争的招标市场需要认真规范,更需要重拳出击。打造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大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不能只看价格,更不能顾此失彼,务必要把建设质量放在首位。

参考文献:

[1] 张文敏.浅谈招标投标中的低价中标法[J].山东审计,2003(7):25

[2] 李从银.浅谈合理低价评标法的利弊与招标人对策[J].中国工程咨询,2007(9):47-48

[3] 王大斌.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J].中国政府采购,2016(3):42-43

(作者单位: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云南昆明 650000)

[作者简介:苏林丽,女,云南昆明人,硕士,副高级会计师,主要从事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通信作者:朱家位,男,云南宣威人,硕士,副高级会计师,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责编:玉山)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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