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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2017-10-30陈牮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8期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发展对策

陈牮

摘要:自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一词后,许多国家逐渐开始提高对本国进行基础金融服务的重视程度,小额信贷作为普惠金融政策下重要的一环,其麾下“三农”群体所代表的农村金融自然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由于其具有的便捷性,逐渐得到了众多农村信贷者的喜爱,解决了很多基础资金问题。但随着小额信贷发展年限的增多,农民承灾风险差、还款能力低,农金资金不足等众多信贷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在种种规章尚未明确制定的今天,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时步入僵局。针对农村小额信贷现今存在的问题,基于普惠金融视角,借助于文献研究法及调查法等研究方式,对农金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依据其发展趋势建立起一套新型信贷体制,旨在对农金信贷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信贷;新型体制;发展对策

“小额信贷”指的是小额度信用贷款,是一种服务于城乡低收入群体的贷款形式,其与我国传统典当型贷款的形式不同,在小额贷款的过程中,贷款方并不需要向商业机构提供等价物或第三方平台担保,仅仅以自身的信用程度为保障,便可以得到所需的贷款的金额,但因为其大部分依据信誉进行操作,风险相比传统贷款而言较大,贷款的金额也自然不会过高,大多在1000元至10万元。

纵使小额信贷较之寻常贷款方式较年轻,但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背景下,其申请门槛低、放款速度快等优势,大大满足了创业人士所需资金的及时性,逐渐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小额信贷。这一信贷方式逐渐受到业内人的关注与研究。

一、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及其现状

小额信贷在国际上始于20世纪七十年代,于九十年代进入我国农村进行试点。最初,我国的小额信贷主要受孟加拉模式的影响,将资金的发放主要用于解决“三农”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存在问题,但因为国情等特殊原因,依据国际补贴而存活下去的非政府组织无法进行有效的经验整合,再加上这些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覆盖率也不高,未达到政府当时所想要的预期,在这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使得我国的小额信贷进行了一次转型。在这以后,我国的小额信贷由政府及官方指定银行进行操作,其他非政府小额信贷公司为辅,将小额信贷主要用于我国的扶贫基金。

随着小额信贷的转型成功,其总体规模也逐步地变大。据央行近几年发布的《小额信贷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国小额贷款机构已达到8810家,实收资本达到8379.2亿元,相较于2010年的 2614家与1780.93亿元,机构数增加了2.3倍,在不考虑货币贬值的情况下,资本数是2010年的4.7倍。巨大的变化不仅仅使我国的资金得到了流通,更是为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鼓励自主创业出了一份力。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小额信贷功不可没,而如今却因为多种原因,致使农村小额信贷这项利民工程发展缓慢。如何解决当今农村小额信贷所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一套制度对农村小额信贷进行规划完善,便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二、农村小额信贷所存在的问题

自2009年6月起,我国银监会颁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革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后,无数的小额信贷公司纷纷转变为村镇银行,参与贷款业的金融竞争之中,村镇银行数量持续上升,但相比于其他贷款,小额信贷风险较大,其不存在能够降低贷款的风险的抵押物,而于此同时带来的高利息又对还款人不断地施以还款压力,一旦信贷公司信誉分析审查出了差错,且高利息超出了贷款者的承受能力,往往产生的后果就是贷款人携债潜逃。与此同时,在高风险下的高利息又在鼓励借贷者不断地将贷款外贷而出,以追求资产的增值,造成的后果就是如今我国小额信贷的资金難以回收。下面详细说明小额信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管理不足,监管浮于表面。随着我国普惠金融政策的大力实施及对自主创业的鼓励,截至2016年上半年,小额信贷公司也已达到了8810家,大量的小额信贷公司并未都发挥所想象的作用,仍存在一部分人对小额信贷持观望态度,不敢贸然上前,在这一大环境下农村小额信贷的境况自然也不容乐观。众多的信贷者为了风险的减免,将目光投至信贷公司的主体农商行,而对村镇银行及一些小型民营银行持忽视态度,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需求及信贷业务,又将导致农商行本身的资金运作困难度及风险性上升,从而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于农户信贷者而言,其只对特定银行进行信贷选择这一做法并无不合理之处。当今信贷公司形式,对现今创业者来说,小额信贷公司的注册并不复杂,与传统公司类似,当其具有一定资产及相应的管理资格等因素后,便有了成立的资格。但是,由于小额信贷借贷制度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其发放贷款与高利贷发放具有类似性,皆是以风险换取高利率的方式,贷款者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分辨。而对我国信贷公司的监管来说,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如今仍处于尝试的阶段,因此在我国法律中,还未来得及确定非政府小额信贷的做法,也未有管理制度对非政府小额信贷进行监管。2008年《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颁布,确立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公司的管理部门是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但由于缺失监管措施及监管法律,其监管权力大部分仍由各地方政府组织,让其代为进行管理,而对于各地方政府组织而言,其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较难对非政府小额信贷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如若不对该类状况进行改善,为鼓励自主创业而产生的小额信贷极有可能成为高利贷公司重见天日的契机,对小额信贷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融资困难,信贷风险较大。完整的资金链对小额信贷的顺利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乡村是我国农民的聚集地,随着近些年新型农村的建设步伐加快,农民的消费观念及意识也逐渐发生了改变。有时候,其扩大生产规模所需要的资金,往往高于其承受的程度,从而导致在贷款时缺乏可靠的抵押物,这时候农民往往需要小额信贷所提供的资金来满足其需求。但是,我国乡村的小额信贷仍主要是以农村商业银行下属的网点(原农村信用社)为主,这些网点规模较小,且因我国农村乡村体制金融的脆弱性,往往难以积攒并信贷大量资金,因而导致其所具有的资金储蓄无法使农民消费得到满足的现象产生。endprint

同樣的,小额信贷的高利息对于农民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其资金的获取往往依赖于收成等农务,而农务收入的单一资金来源和生产风险的特殊性决定其很难规避风险,因而农民承灾风险的能力较低,一旦在正常务农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或不利因素,将很可能对农民的收益造成损失,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影响之前信贷的偿还。

(三)宣传不足,农户认知不全面。在普惠金融的政策下,小额信贷近年的发展较快。为了扩大小额信贷的认知度,鼓励农户或其他贷款者采用这一新型的贷款方式,往往过多地谈及小额信贷的优点,而对违约及其高利率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宣传不足,因此大部分农户认为小额信贷是政府的无偿福利性政策,对信贷持积极态度,但还款的意识不足,再加上当今我国并未有明确的法律及规章对小额信贷违约行为进行处理,这使得还款意识更加薄弱。以上种种因素往往将导致借贷者违约风险的上升,从而影响信贷公司借贷过程及正常的资金周转。

综上所述,看似发展状态不错的农村小额信贷,实则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所以亟须出台新的对策。

三、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对策

(一)加强监管,提高信贷公司质量。

1.提高信贷公司准入门槛。我国信贷公司数量已很多,信贷公司良莠不齐的问题必然存在。在前些年,我国信贷公司的发展一直处于井喷阶段,至今年为止,信贷公司行业逐渐接近饱和状态,如若使我国信贷公司较好地发展,必须提高信贷公司质量。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新建立的信贷公司,我国应该提高其设立门槛,对公司的建立者及公司的建立流程进行严格把关,对有不良信用的公司建立者持否决态度。与此同时,还需各地成立有关监管部门,对信贷公司进行监管。对已设立的信贷公司,监管部门需不定期对小额信贷公司的利率、贷款者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对调查中有多次不良贷款记录的公司给以警告,对于多次警告无果的公司,监管机构有权进行罚款乃至剥夺营业执照等处罚。另一方面,需逐渐降低对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的倾斜政策,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保留能力较强的信贷公司,提高信贷公司的质量。

2.加强流程监管,促进业务规范化。信贷流程是小额信贷业务的组成部分,该流程的完善与小额信贷业务能否顺利完成息息相关。在信贷业务的实施中,应当重视信贷流程。一方面,在贷款前,需对信贷者的资金使用进行了解,对信贷户进行多种方式的了解。可通过对村干部和当地有威望的人士进行询问等方式,了解贷款人品行和资产状况及家庭背景,并根据家庭收入及支出情况,确定具体的信贷金额。对信用度较差的农户不予贷款或降低其贷款信用额度。

小额信贷作为无抵押贷款,其具有的风险远远高于其他传统贷款,为了规避信贷公司的风险,除了上面提到的贷款依据,农贷者完善的证件也应作为小额信贷流程的重要参考条件。

(1)在信贷过程中,农贷者需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独身的应提供独身证明)、户口本等可确定其身份、居住地等基本信息,以便信贷机构对其基本信息的了解。

(2)在完整的信贷业务中,应采用三查方式,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对农贷者资金的运用进行了解,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如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农贷者具体用途与之前信贷填写记录不符,农贷机构有权提前收回资金。

3.外部保障,完善法律监管。针对信贷公司未来的发展,我国应当提高对小额信贷法律的重视度,制定相关的法律进行监管。可以进行局部的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法。

(二)提高农村信贷者质量。

1.提高认知度,扩大业务人群范围。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使农贷者逐渐理解并接受信贷服务。信贷公司在宣传中,需重视对信贷者的业务介绍,通过说明欠债不还的严重性等,对借贷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2.建立防灾保险机制,提高信贷安全性。针对以“三农”为主的小额信贷面临的灾害风险建立专门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信贷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呼士民.农村小额信贷问题及对策研究[J].江西农业,2016,(17):110

[2]施浪.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界,2014,(13):22—23

[3]刘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有色金属,2016,(4):70—71

[4]徐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6,(10):43—44

[5]孟嘉源.我国小额信贷资金存在问题分析[J].知识经济,2015,(24):4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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