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和方法
2017-10-21程文
西江文艺 2017年19期
程文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已成为现代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水平也已成为一个地区和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高检院早在2003年提出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业务工作是中心任务,队伍建设是根本,信息化建设是保障,“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将作为今后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而健全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是实现该目标的有力保障,也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才能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加科技强检投入,在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基层检察机关特别是刑事执行检察院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刑事执行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信息化建设对于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技强检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开展科技强检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能够更有力地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的公正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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